第21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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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真的是太刺激了。

  大家都巴结子脩,明澜觉得自己也该给未来的大王表示表示,云昳却道:“应承三公子的人已经足够多了,女公子不妨去与二公子交好。”

  以前云昳喊她公主,尊敬而疏离。

  明澜实在是不喜欢二公子寻奴,她觉得每次跟他在一起,受她的影响,自己要颓好几天。:“为何?”

  云昳:“人在不得志的时候,往往会记住他此刻遇到的贵人,女公子不该只在人得志的时候去逢迎,这既不光彩也不有效。”

  明澜发现这人说话真是天生刻薄。

  但是明澜喜欢,她就喜欢说人话的人。

  明澜听了他的意见,当所有人都选择了三公子时,她却时常在寻奴那里走动,逐渐的她就发现,其实寻奴比子脩要厉害,无论是学识还是见识。

  只是他太丧了,明澜就没有见过这么丧的人,谦虚谨慎到了极点,三脚踹不出一个屁,再多的雄韬伟略见人就怂,到嘴边绕来绕去就只剩下结巴了。

  甚至连侍女都敢给他甩脸子,门客零落的跟老奶奶的门牙一样稀贵,公子做到这个份儿上也是独一无二了。

  明澜看不过去了,帮着他收拾了几个恶奴,又让之前自个选的几个门客辅佐他添点人气,让他长那么一点自信。

  明澜每次去他那里回来都要怀疑人生,晚上睡觉脑海里都是他那张丧脸。

  到后来都不消云昳说,明澜往寻奴那里跑的特别勤劲,其乐无穷,她觉得寻奴就像是一块被陈年狗屎糊了好几层的宝玉,放任着让它变成屎壳郎的一份子实在是有点暴殄天物,相处久了倒也觉出了乐趣。

  一个月后,舟车劳顿的德昌公主终于进了城内。

  接到消息的三天前,城内就张灯结彩,凡是见到衣衫不整的,贼眉鼠眼的都不许出门给公主看见了添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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