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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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安宇工作了大半天,忙上忙下的,胃口也大,五六口一个丰厚的三明治就下了肚。孟安乐小口小口的吃的慢,好一会才吃了半个,他快吃完一个的时候,孟安宇俩个都快吃完了。孟安乐看哥哥很饿的样子,舔舔嘴角,很乖地把还剩一个的盘子推给哥哥,呆呆的说:“饱了。”眼睛还一直盯着那个三明治。孟安宇看着弟弟懂事的样子,心疼的说:“哥哥上班要来不及了,乐乐自己吃吧。”说完又把盘子推给弟弟。

  何老头看他们推来推去的,走过来没好气地说:“到何伯伯这里吃饭还能让你饿着不成?”说完不顾孟安宇的拒绝把刚刚打包好的几个三明治塞他怀里。“拿着!饿了就吃!”孟安宇被硬塞到手里就感觉分量很重,肯定不只俩三个,他也不多推脱了,只看了看孟安乐,想带他回隔壁去。

  但孟安乐今天显然不太想回去,他慢吞吞的吃着三明治,低着头,小眼神一瞟一瞟地看米贝。孟安宇知道他是想留下了玩了,但孟安宇不想老给何伯伯添麻烦。

  “嘿呀!!就让乐乐留在这玩呗!米贝也是他同龄人,能玩到一起,你年纪大了,和小孩有代沟的!”何老头不在意的道。“……”孟安宇有点小悲伤,他也就26而已,怎么就和18岁的人有代沟了呢?

  不等孟安宇表达什么意见,何老头就把他推出了门,“走吧走吧!你上班都快迟到了!”他只能一步一回头的骑着车走了。

  米贝好奇地看着乐乐,他觉得乐乐很有意思,乐乐吃东西慢,也不讲究,左一口右一口,完全没发现蜜汁糊了满脸,只顾着专心吃手里美味的三明治。米贝以前没见过像乐乐一样的人,但他并不会嫌弃,只觉得乐乐慢吞吞的很好玩。好容易乐乐吃完了三明治,这才发现手上脸上都有汁,他有点无措,开始左右环顾。

  米贝赶紧把纸巾推给他,乐乐不好意思地抽出一张,给自己擦嘴擦手,像何伯伯说的一样,乐乐其实不傻,就是反应比别人慢,学东西比别人难,但现今是个快时代社会,像他这样慢吞吞的几乎是没法找到合适的工作的。孟安宇就一直带着乐乐生活,除了工作就是在为乐乐准备这准备那,所以才会如此的忙累。

  米贝等乐乐吃完,就问他:“想不想吃糖呀?”

  米贝想在店里卖自己做的糖。就这一天,他也算大致了解到那种叫做“钞票”的红红绿绿的东西在这个世界有多重要,买肉买蔬菜都需要它,卖出流沙包三明治也要收它,没有它就没法在这里过日子。所以米贝有了卖糖的想法,做糖是花绒与生俱来的天赋,他对自己的糖很有自信,一定可以卖的很好的。

  而且米贝可不只满足于此,他还想着自创甜品呢!

  自己的神奇糖果在族里没能受欢迎,米贝也是有点小挫败的。但这个世界就不同了,这里有更丰富的糖品文化,就说明它们是喜欢创新的,不止满足于直接吃糖。米贝也收获了许多灵感,他完全可以把自己的创造心与这里的新奇甜点融合起来呀!说不定在这里会受欢迎呢?

  乐乐当然是喜欢吃糖的,他像小鸡啄米一样猛点头,看米贝在发呆的样子,还鼓起勇气小声地回答:“想吃的。”

  米贝回过神来,笑着对乐乐说:“你等一下下呀!”然后在何老头摸不着头脑的眼神中在橱柜中翻找出了一个大瓷盘,拎着就上了楼。

  没等多久,米贝就端着盘子下来了,乐乐好奇地伸直了脖子张望,米贝很快走过来,把瓷盘放在了桌子上,何老头也好奇地望了过来。只见雪白的瓷盘上整齐摆放了好几十种颜色形状各异的糖,凑近能闻到各种果香花香甜香,让人心旷神怡,仿佛身处百花丛中,身心舒畅。

  何老头虽然知道米贝老家是做糖的,但看到这么多种漂亮的糖依旧有些晃神,因为它们的外形实在漂亮,不只是单色的晶莹剔透的硬糖,有如彩虹一般色彩斑斓的石块一样的多孔酥糖,有描绘着精细花果纹理的光滑绵糖,有像海风那样糖里还闪着细碎银光的软糖……不同的糖,不同的风格,每一种的香味和色泽都让人仿佛已经尝到那种甜味,感到口舌生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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