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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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牌票本身是毫无问题的,但顾佐知道这玩意儿经不起严查,因为它在会稽郡法司没有登记,山阴县刑房虽有登记,却是在副册上,正册上也是不存在的。接受上官核对时,出示正册,自家掌握时就看副册,说白了,这牌票不合法。

  想上正册需要郡里法司批准,每月还要缴纳一贯税金,只在副册上的话,这笔钱就被下面的一系列人等私分了。但顾佐还得感谢这帮家伙,没有他们,顾佐连吃饭的路子都没有。

  他是受过半年颠沛流离、沿街乞讨之苦的,能在山阴县有一个“家”,这种日子总好过以往,否则想在若耶溪捕鱼也不行——那是县里的官产!

  牌子正面写的馆名是“怀仙馆”,也不知是谁给取的,比“恒翊馆”显得俗多了。半个月后,顾佐需要照此打一块匾额挂上,重新把道馆开起来,但打制匾额的一百文钱,他没有。

  顾佐一直在考虑,要不要跑路。他没入修行,不会法术,王道长也从来不教给他——教会徒弟饿死师父,这种事多有,他很理解。何况他只是被王道长路上领回来当僮子充门面的,谈不上师徒。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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