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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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双眼实在太叫人食髓知味了。

  很快,洁白的骨瓷碗被送到手边。碗里,饱满的百合与莲子看起来令人食欲大振。

  一双手按上他的肩,耳边是来人轻柔的声音,“别太忙了,先吃碗甜汤垫下肚子。”

  郁经哲摸上那碗,温度正好。宋情就好像这碗甜汤,知冷知热,甜得沁人心肺。

  “放心,一勺糖,绝对甜的。”

  搬进这间别墅的第一天,郁经哲的秘书连他每天该做什么点心都罗列好了。日子久了,宋情也将郁经哲的喜好摸得一清二楚。甚至,他自己很多习惯也跟着迁就起这个男人。

  比如,郁经哲说他应该喜欢百合莲子汤,所以他就经常煮,陪着郁经哲一起吃。

  这一碗甜汤,最后是宋情被郁经哲抱在腿上,两人分着吃完了。

  吃到最后,感觉环住他的双臂又不老实,宋情赶紧半推着男人,眼睛瞅到桌上的文件,“是什么?”

  他凑上前,就见文件标题上“逸晓城”三个字尤为显眼。回到龙城也有大半年,“逸晓城”这么个家喻户晓的大楼盘,宋情自然听过。

  “为什么起这个名字?”宋情只是眼睛盯着,手却没动,他没发现身后郁经哲眼底闪过一抹异色。

  “是项目部的人商量的。”郁经哲将文件翻开,视线落在里面的建材合同:“有兴趣?”

  宋情好歹也算宋氏的继承人,虽然现在公司郁经哲派人在管理,可真若有一天,怀里这美人想要重掌大权,那也不是不可以。

  不过,最起码不是现在。

  他现在可不舍得放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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