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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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他永无败绩的商业战果中,这可能是唯一一次血本无归的投资。

  “这样,你会成为宋氏最大的股东,以后谁都不会动摇你宋氏董事长的宝座。”

  两人在一起一年多了,虽然床事上亲密无间,可在宋氏这件事上,彼此心理都清楚得很。当初郁经哲的飞鸿投资真金白银收购了宋氏的股份,自然不是做慈善。

  归根到底,商人的本性还在看利益。

  如今,郁经哲这么轻易就将宋氏32%的股份拿出来,只为了让他答应捐出骨髓救他的初恋,宋情茫然地看着眼前这张他无比心爱的面孔。

  他张嘴,出口却是反问郁经哲:“所以,等你的杨逸晓把病治好了,我也拿回宋氏的股份,之后我们就两清了,是吧?”

  他慢慢抬眼,一滴泪从眼角划落,“郁经哲,你想跟我分手了,对吗?”

  “宋情!”空气沉闷得令人难以呼吸,郁经哲向来冷静自持,但此时他扒拉头发,今晚与王庆学喝的那些酒精,像是延迟发作,胸口充斥着沉闷。

  “你为什么总要想这些?逸晓他跟我们之间并没有关系,宋情,你既然当过志愿者,现在有人需要你救,你为什么不能把它当成一件好事来看待?”

  宋情站起身,突然的动作让椅子划拉地板,发出刺耳响声。“郁经哲,你就当我不是个好人!”

  说罢,他像一刻也不想再见到男人,转身就离开食厅。

  右手边那碗百合莲子汤已然失去温度,郁经哲那股闷气无处发泄,最后手一挥,“哗啦”一声,骨瓷碗在地上化为碎片。

  原本温馨宁静的夜,就这么被碎成满地残渣……

  那晚不欢而散后,宋情像躲着郁经哲般,只要男人在家,他就自己呆在房内。郁经哲每天下班回家,等着他的,就只有一桌饭菜,而往日与他共同进餐的那个人,却宁愿把自己锁在卧室内。

  这样的日子过了好几天,终于,郁经哲趁着情人收衣服回房时,将人截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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