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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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池瑞设想过,他如果得奖,会被要求去参加颁奖晚会,本人要出现。按照网站要求,本人不来领奖的,成绩和奖金当场作废。

  人家的晚会不光是个秀,也是个打广告吸引人的机会,如果领奖者不给网站面子,都不亲自前去,这个奖金是拿不到的。而且,还会被网站永久拉黑,此后别想再得到网站的任何创业帮助。

  池瑞如果得奖,能去吗?

  他想了好一阵,答案是,不能去。

  一则,渣爹如果发现大儿子可以赚钱了,那一定彻底躺着等人伺候了,连个短工都不打了。那会让池瑞负担更重了,也会让孩子们过得更苦了。池家三兄妹都不希望父亲在家,他只要在家,就一副大老爷的模样,不仅不照顾孩子,还把孩子们当小奴才使唤打骂。

  再则,奖金到不了自己手里。要领奖,要出门,这么大的事情,瞒不过渣爹。

  池重如果知道了,那一定会把奖金扣在手里。照他一贯的尿性,这钱进了他的口袋,休想再掏出来。池瑞甚至可以脑补,那不要脸的渣爹到时候也许会跟他说,“你不是会赚钱嘛,再去参加什么比赛啊!”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事情,可能会招来不必要的麻烦。池瑞不想面对太多的质疑。可是,一个十三岁的小孩儿,初中生,居然在创业大赛上获奖,做出来的方案如此老道,怎么回事?

  一定会有人说,这是作弊、抄袭、骗局。而他自己也真的无法解释,一个寒门子弟,十三岁,饭都有时候吃不饱,哪里来的创业经验。

  再看一眼大赛奖金五十万那几个大字,池瑞遗憾地关闭了网站,去打工了。

  说实话,他才十三岁,打工的机会都很少的,一不小心,雇主就得背上雇佣童工的名声。所以,对外他只能说,欠了人家债做工还债,或者帮助邻居,人家送了点吃的。公开说打工,都不行的。

  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但是,现代社会的法律让穷人的孩子没法早当家了。固然,《未成人保护法》是出于好意。但是,对于池瑞这样特殊的情况,他是不太希望某些法律执行太严格的。

  离十八岁,他还有五年。

  这五年里,只能在法律的边缘,找些适合打的工。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未满十八岁,不能被雇佣。

  五年啊,让一个很有能力的人蛰伏五年,也够憋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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