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1 / 2)
比武选手在巴特威大人夫妇安坐的看台下相会,伯爵夫妇坐在城墙阴凉中的软垫上观看。佛雷侯爵陪坐旁边,膝上抱着他那鼻涕虫儿子。虽然足有一排侍女为他们打扇,巴特威大人锦缎外衣的腋下仍现出汗印,巴特威夫人的头发更是汗湿成一股一股的——她看上去百无聊赖,热得很不自在,但当她瞄见邓克,却努力挺起胸脯,让邓克在头盔下面红耳赤。他垂下长枪向她和她夫君致敬,乌瑟爵士也一样。巴特威祝愿他们比武好运,他老婆吐了吐小舌头。
就是现在。邓克跑到比武场南端,八十码外,他的对手也就位。乌瑟爵士的灰公马体积比雷霆小,但更年轻活泼。爵士身穿绿色瓷釉板甲和银色锁甲,轻便的圆铁盔饰有绿色和灰色的丝流苏,绿色盾牌上画了一只银色蜗牛。好盔甲和好马意味着一大笔赎金,只要将他挑下马。
喇叭奏响。
雷霆开始小跑。邓克把长枪放低朝向左侧,越过马头和选手之间的木栏。盾牌保护着他的左侧。他伏身前进,腿脚夹紧雷霆,隆隆前进。我们是一体。人、马和长枪,合为一头血肉、木头与钢铁的野兽。
乌瑟爵士也猛冲而来,灰马扬起漫天尘土。只剩四十码,邓克催雷霆加速,将长枪尖头正对那只银色蜗牛。烈日,尘土,暑气,城堡,巴特威大人和他的新娘,提琴手与梅纳德爵士,骑士,侍从,马夫,百姓,统统消失,他眼中只有敌人。他又踢了一下马刺,雷霆全速奔跑。蜗牛如电光火石般向他迫近,随着灰马长腿的蹬踏而不断放大……上面还有乌瑟爵士寒光闪闪的枪头。我的盾牌很坚固,足可承受这一击。我只需对准蜗牛。粉碎那只蜗牛,去赢得胜利。
十码开外,乌瑟爵士将长枪微微上扬。
长枪相交时,邓克耳边一声轰响。他感到胳膊和肩膀上的后坐力,但他刺偏了目标。挟人马猛冲之势,乌瑟的长枪铁头正中他眉心。
邓克醒来时仰面朝天,直盯着拱顶天花板,有那么一会儿,浑不知置身何处,从何而来。他脑袋里“嗡嗡”作响,人脸乱飞——阿兰老爵士、“高过头的”坦茜莉、“棕盾”本尼斯、红寡妇、“破矛者”贝勒、“明焰”伊利昂、可怜的疯掉的万斯伯爵夫人。然后,他猛然回想起比武场上的一切:酷日,蜗牛,迎面而来的重击。他呻吟着用手肘翻转身体,结果脑海中如同巨鼓擂响。
至少双眼还好用,头上也没多个窟窿。他意识到自己身处地窖,四周码放着葡萄酒桶和麦酒桶。这里挺凉快的,他心想,酒水也近在咫尺。邓克嘴里一股血味儿,令他有点害怕,要是咬断了舌头,那他不仅脸皮厚,还成了个哑巴。他嘶哑地说了句“日安”,只为了听听自己的声音。话音在穹顶下回荡,邓克竭力想站起来,却只感到眩晕。
“慢点,慢点。”身旁响起一个颤巍巍的声音。一位驼背老人出现在床边,长发和袍子一样灰。老人脖子上挂着许多种金属穿成的学士颈链,面孔苍老,沟壑纵横,长着大大的鹰钩鼻,两颊深陷。“别动,让我先看看你的眼睛。”他用拇指和食指撑开邓克的眼皮,先检查左眼,然后是右眼。
“我头疼。”
学士嗤之以鼻。“你该庆幸它还生在你肩膀上,爵士。给,这东西能缓缓,喝吧。”
药很恶心,但邓克把每一滴都吞了下去,努力忍着不吐出来。“比武会。”他用手背抹干嘴,问道,“告诉我,进行得怎样了?”
“还不是照样乱哄哄、傻乎乎的,人骑在马上,拿棍子互捅。斯莫伍德伯爵的侄子折了手腕,伊登·莱斯利爵士被自己的马压断腿,好歹没死人。我本来担心你是头一个,爵士。”
“我被打下马了?”他脑袋里像塞了团羊毛,要不也不会厚着脸皮问出这种蠢问题。话一出口,邓克就后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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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现在。邓克跑到比武场南端,八十码外,他的对手也就位。乌瑟爵士的灰公马体积比雷霆小,但更年轻活泼。爵士身穿绿色瓷釉板甲和银色锁甲,轻便的圆铁盔饰有绿色和灰色的丝流苏,绿色盾牌上画了一只银色蜗牛。好盔甲和好马意味着一大笔赎金,只要将他挑下马。
喇叭奏响。
雷霆开始小跑。邓克把长枪放低朝向左侧,越过马头和选手之间的木栏。盾牌保护着他的左侧。他伏身前进,腿脚夹紧雷霆,隆隆前进。我们是一体。人、马和长枪,合为一头血肉、木头与钢铁的野兽。
乌瑟爵士也猛冲而来,灰马扬起漫天尘土。只剩四十码,邓克催雷霆加速,将长枪尖头正对那只银色蜗牛。烈日,尘土,暑气,城堡,巴特威大人和他的新娘,提琴手与梅纳德爵士,骑士,侍从,马夫,百姓,统统消失,他眼中只有敌人。他又踢了一下马刺,雷霆全速奔跑。蜗牛如电光火石般向他迫近,随着灰马长腿的蹬踏而不断放大……上面还有乌瑟爵士寒光闪闪的枪头。我的盾牌很坚固,足可承受这一击。我只需对准蜗牛。粉碎那只蜗牛,去赢得胜利。
十码开外,乌瑟爵士将长枪微微上扬。
长枪相交时,邓克耳边一声轰响。他感到胳膊和肩膀上的后坐力,但他刺偏了目标。挟人马猛冲之势,乌瑟的长枪铁头正中他眉心。
邓克醒来时仰面朝天,直盯着拱顶天花板,有那么一会儿,浑不知置身何处,从何而来。他脑袋里“嗡嗡”作响,人脸乱飞——阿兰老爵士、“高过头的”坦茜莉、“棕盾”本尼斯、红寡妇、“破矛者”贝勒、“明焰”伊利昂、可怜的疯掉的万斯伯爵夫人。然后,他猛然回想起比武场上的一切:酷日,蜗牛,迎面而来的重击。他呻吟着用手肘翻转身体,结果脑海中如同巨鼓擂响。
至少双眼还好用,头上也没多个窟窿。他意识到自己身处地窖,四周码放着葡萄酒桶和麦酒桶。这里挺凉快的,他心想,酒水也近在咫尺。邓克嘴里一股血味儿,令他有点害怕,要是咬断了舌头,那他不仅脸皮厚,还成了个哑巴。他嘶哑地说了句“日安”,只为了听听自己的声音。话音在穹顶下回荡,邓克竭力想站起来,却只感到眩晕。
“慢点,慢点。”身旁响起一个颤巍巍的声音。一位驼背老人出现在床边,长发和袍子一样灰。老人脖子上挂着许多种金属穿成的学士颈链,面孔苍老,沟壑纵横,长着大大的鹰钩鼻,两颊深陷。“别动,让我先看看你的眼睛。”他用拇指和食指撑开邓克的眼皮,先检查左眼,然后是右眼。
“我头疼。”
学士嗤之以鼻。“你该庆幸它还生在你肩膀上,爵士。给,这东西能缓缓,喝吧。”
药很恶心,但邓克把每一滴都吞了下去,努力忍着不吐出来。“比武会。”他用手背抹干嘴,问道,“告诉我,进行得怎样了?”
“还不是照样乱哄哄、傻乎乎的,人骑在马上,拿棍子互捅。斯莫伍德伯爵的侄子折了手腕,伊登·莱斯利爵士被自己的马压断腿,好歹没死人。我本来担心你是头一个,爵士。”
“我被打下马了?”他脑袋里像塞了团羊毛,要不也不会厚着脸皮问出这种蠢问题。话一出口,邓克就后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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