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娇百宠 第14节(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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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阮阮的手也被烫伤过,那时候刚来刺史府不久,有一日管家带着她去见小姐,说表现好能被小姐留下。

  比起在后院干粗活,她当然更愿意做小姐的侍女。

  因此被挑出来的几个小姑娘里,她是最乖巧的那个。

  只可惜那日小姐在街上被狗追了一路,正在气头上,拂手便将她手里滚烫的茶杯打翻在地。

  她以为是自己不懂事,惹怒了小姐,跪在地上不住地磕头道歉,最后是管家带她去下人房安顿。

  煮沸的茶水倒在手上,痛得一晚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她只能对着伤口上呼气缓解。

  不敢喊疼,怕人觉得她娇气,也不敢问管家拿药,怕给人添麻烦,更怕管家后悔买下她、将她还给人牙子。

  手伤就这么耽误了几日,最后是被府里的嬷嬷瞧见,给她上了药,即便如此也耽误了用药的时辰,手背上留了一小片浅浅的疤,养了一两年才淡化。

  她指尖沾了些药膏,一边想着过去的事情,一边给他涂抹,力道放得极轻。

  这么漂亮的手,肌骨匀停,如白玉雕成。

  若是留了疤,可就不好看了。

  指尖在手背轻缓描摹,好似碰到,又好似没有碰到。

  上完药,阮阮将药瓶放回原位,再回来的时候,瞳孔骤缩,心脏重重一跳。

  !!!!!

  那位方才半死不活,连眼睛都睁不开的暴君,此刻支起身子,松松垮垮地撑起眼皮,对上她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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