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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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初雷总说安煜的字丑,他还带着几分探究和好奇,现在恨不得把眼睛挖出来献祭。

  安煜的字是别致的丑,是任何人都无法模仿的丑,混合了各种元素。

  汉字写的仿若一堆火柴棍子搭在了一起,直愣愣的;英文字母全是的花体,左一个弯又一个圈;数字是瘦体,挨得非常近。

  三者合在一起展现出来的效果,简直石破天惊、惊天动地。

  其他三个抄作业的人也停下笔,痛苦的揉了揉眼睛。

  张飞扬直言:“鱼啊,你这脸配上这手字,真他妈白瞎了!在国外怎么不记得练练字呢?!你瞧瞧我溪哥的字多漂亮,写错了都不忍心扣分。”

  萧溪点头附和:“这狗比总算说了句人话。”

  安煜:“······”

  拜字所赐,安煜将修仙贯彻到底,陪着萧溪写完作业已是深夜,转头一看旁边已经趴了三具尸体,随后又增加了两句。

  育嘉的宿舍管理是向大学靠拢的,虽然宽松,但叫起床服务还是有的。

  早上六点半,宿管大爷一声长哨震彻楼层,颇有警车撞楼的感觉。

  “我操!快跑!”萧溪惊醒,从椅子上跳起来,拔腿就往门口冲。

  安煜扯住他的胳膊:“跑哪去?”

  “老齐来抓咱们了!”萧溪揉了一把头发:“快点跑,不能浪费青春!”

  “老齐谁啊?”何琛也从桌子上爬了起来,“咱班有姓齐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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