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8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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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规定,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刑法第151条第四款的规定处罚。刑法第151条第四款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这些法律条款,韩博倒背如流。

  丁兴礼乐了,不禁笑道:“如果查到有其它违法犯罪行为,就要数罪并罚。违反金融监管方面的行政法规,还要接受行政处罚。”

  韩博拍拍方向盘,轻叹道:“打击一下,应该能起到一定遏制效果。但从长远计,还是要制定针对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从根本上规范这个市场。”

  “那是文化主管部门的事,对我们来说只要能遏制住就行。”

  上级要求“立竿见影”,丁兴礼是“只争朝夕”,想了想又说道:“韩博,再辛苦你一下,你办案经验丰富,又是法律专家,尽快根据现有线索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方案,我拿给领导看看,如果领导同意就组织实施。”

  “早准备好了,等会儿给你发过去。”

  第874章 “搞研究”

  昨天搞那么晚就是为了这一刻。

  把老朋友交办的事忙完,韩博一身轻松,在外面吃了一份快餐,直奔自己分管的经侦支队,先是让刘向戎支队长通知各分局经侦大队,统计这两年群众报案但因为不符合立案条件没立案侦查的材料,然后再以分管副局长身份视察支队各处室、大队。

  几个处室和直属大队转了一圈,跟经侦民警们聊了聊,甚至遇到一个在公大当教官时教过的学生,转完聊完才在刘向戎等支队领导陪同下来到会议室,听取支队工作汇报。

  群众报案都要做笔录,不管符不符合立案侦查条件,笔录材料各大队都有。

  领导一张嘴,下面跑断腿。

  局领导要看,各大队内勤很快就把材料汇总上报到支队。

  当听完汇报宣布散会时,隔壁办公室的材料已堆积如山,政秘处副处长正组织民警分门别类进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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