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2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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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重要的是竞争奥斯卡影帝,我退役后非常努力的拍电影,我希望可以获奖。”

  女记者笑道:“那篮球方面呢?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打篮球我不需要调整状态,这个地球上没人是我的对手。”

  “……”

  郭旭说的是实话,平行世界才有他对付不了的存在,到最后临走他也没能单挑打赢王俊。那货的单打真是稳的不像人类,2K游戏把人物投篮属性都调到最高都无法体现他的实力。

  现在2K游戏也不好体现郭旭的能力,他的投篮准头肯定要高过满值。

  郭旭不管其他人怎么质疑,他只需要等新赛季开始,假期的主要工作是拍电影。

  《爱乐之城》的拍摄进度很慢,男女文戏方面拍的比较快,可一到歌舞戏就快不起来了,因为很多歌舞都需要排练,为了追求最佳效果,一遍遍的来。

  比如电影开场的堵车戏就经过了严格排练,里面有好多镜头,明显的跨越隔离带与升降、转移的运动轨迹,很考验摄影师莱纳斯·桑德格伦的功力。

  还有夜晚两人跳踢踏舞那一段,如何把洛杉矶的夜色拍得层次分明,蓝、白、粉、紫都很突出?莱纳斯和张艺谋有点像,都特别擅长拍色彩。

  至于两位主演的舞蹈做到流畅自然,那就得郭旭费工夫来带动艾玛·斯通了。

  在原版的电影中,艾玛的表演明显好过瑞恩·高斯林。后者虽是“米老鼠俱乐部”的童星出身,唱歌却总给人感觉张不开嘴,所以由歌手转型成为了演员。

  原版为了迁就高斯林的唱功,全片音乐都弄成了小清新式唱腔,连带伴唱都不敢选音乐剧嗓。换成郭旭主演以后,插曲有一首改成了飙高音,变激情了。

  内敛的高斯林在演技方面没问题,但作为一部歌舞剧,演员当然是歌舞功底越强越好。这点郭旭要好很多,他是得到过百老汇认可的,更是数次霸榜公告牌,问鼎过格莱美的流行歌手。艾玛也不错,主演的舞台剧《歌厅》在百老汇公演过。

  这天,两人演到了需要飙演技的关键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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