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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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眷念凡尘:阿尘,我月底回国,一起吃个饭吧。】

  沈陌尘看着这个名字皱眉,从对方熟稔的语气看,应该是熟人,他是什么时候加的这个微信?

  对方好像感应到了他的迷惑似的,又发来一条:

  【眷念凡尘:在直播里看到你唱歌,又想起咱们一起玩乐队的那段日子,到时候我把大家都叫上,一醉方休!】

  原来是他。

  那还是沈陌尘高中的时候。

  当时他还不到十六岁,悄悄瞒着梅姨去服装市场做平面模特,走过服装城对面的地下通道时,总能看到几个和他差不多大的孩子在通道一角唱歌。

  那时的沈陌尘个子虽高,但很瘦弱,面相看着还像个初中生,被他们的歌声和气氛吸引,看了好一会儿才离开。

  后来遇见的次数多,慢慢混熟了,他才知道这是几个喜欢音乐的孩子自己组的小乐队,利用课余时间在这里唱歌。而起头的人,叫做程曲凡,就是这个“眷念凡尘”。

  记得当时沈陌尘问他为什么要组乐队唱歌,他还故作忧伤:“唉,不追求梦想就得回去继承家业,多惨!”

  几个少年就在一旁狂笑。

  不过程曲凡说的是实话,他的确是个富二代,在音乐界打拼几年无果之后,还真的就回了豪门的家中。

  一开始他们偶尔还见一见,到了后来,小伙伴们各奔前程,沈陌尘也开始了忙碌的模特生涯,程曲凡听说是去了国外读书,两人就再也没有联系。

  不知道这次回国,他又有什么事,大概又要说重组乐队的事情。

  沈陌尘有点后悔在直播上唱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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