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2 / 4)
“我曾经确实是个混子,”陆言说。
“上高中的时候和别人组乐队,飙车,不去上课,耳朵上打了一排耳洞,戴了一排骚黑色的耳钉。”
林未惊讶,眼睛聚焦到陆言的耳朵上,果然看到了疑似耳洞的痕迹。
“抽烟酗酒,什么都干,天天和校外的人打群架,”陆言眼睛盯着虚空一处,似乎是在回忆,“那会儿我不爱说话,只喜欢动手,打得最狠的一次好几十个人全进了医院,包括我。”
林未呼吸有些重,陆言说这些事的时候原本身上那股温柔劲儿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无尽的痞气。
他突然在陆言身上看到了陈文所描述的霸总——似笑非笑,脸上总带着漫不经心的味道,眉眼锋利如利刃,狂妄,非常狂妄,比他这种小作坊里出来的打手要狂得多。
林未心里很激动,他确实是混子,但他是被生活所迫,不得已而为之,在贫民窟混不出什么名头,出了贫民窟更混不出什么名头,什么乐队,什么飙车,什么打耳洞他都没干过。
不是说这是他最擅长的领域吗?
林未抽抽嘴角,原来有钱的混子和他这种没钱的混子存在根本区别。
难怪陆言要找陪练,难怪陆言很能打,难怪在贫民窟里他动起手来游刃有余。
原来是因为他经历过……
“林未……”陆言掀了掀眼皮,“我以前冲动得像个没进化的山顶洞人,猴儿都比我有脑子,一点就炸,什么都不怕,感觉自己站在了人生巅峰,面对所有的一切都不屑一顾,那段时间我真感觉我快成仙了。”
“真帅啊……”林未感觉自己脑子里已经有了十多岁的陆言在血拼的样子,神情冷洌,嚣张跋扈,目中无人。
“帅个屁!”陆言一个抱枕砸到林未身上,“我现在想起来就觉得自己以前就是个傻逼。”
“哎对对对,”林未附和道,“所以傻逼爹认了个傻逼儿子,也说得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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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中的时候和别人组乐队,飙车,不去上课,耳朵上打了一排耳洞,戴了一排骚黑色的耳钉。”
林未惊讶,眼睛聚焦到陆言的耳朵上,果然看到了疑似耳洞的痕迹。
“抽烟酗酒,什么都干,天天和校外的人打群架,”陆言眼睛盯着虚空一处,似乎是在回忆,“那会儿我不爱说话,只喜欢动手,打得最狠的一次好几十个人全进了医院,包括我。”
林未呼吸有些重,陆言说这些事的时候原本身上那股温柔劲儿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无尽的痞气。
他突然在陆言身上看到了陈文所描述的霸总——似笑非笑,脸上总带着漫不经心的味道,眉眼锋利如利刃,狂妄,非常狂妄,比他这种小作坊里出来的打手要狂得多。
林未心里很激动,他确实是混子,但他是被生活所迫,不得已而为之,在贫民窟混不出什么名头,出了贫民窟更混不出什么名头,什么乐队,什么飙车,什么打耳洞他都没干过。
不是说这是他最擅长的领域吗?
林未抽抽嘴角,原来有钱的混子和他这种没钱的混子存在根本区别。
难怪陆言要找陪练,难怪陆言很能打,难怪在贫民窟里他动起手来游刃有余。
原来是因为他经历过……
“林未……”陆言掀了掀眼皮,“我以前冲动得像个没进化的山顶洞人,猴儿都比我有脑子,一点就炸,什么都不怕,感觉自己站在了人生巅峰,面对所有的一切都不屑一顾,那段时间我真感觉我快成仙了。”
“真帅啊……”林未感觉自己脑子里已经有了十多岁的陆言在血拼的样子,神情冷洌,嚣张跋扈,目中无人。
“帅个屁!”陆言一个抱枕砸到林未身上,“我现在想起来就觉得自己以前就是个傻逼。”
“哎对对对,”林未附和道,“所以傻逼爹认了个傻逼儿子,也说得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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