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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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又怎么样?打不得?“

  何庭毓低下头去,面无表情地又拿起报纸:“丢人。“

  .

  祝南疆名义上是何励人的养子,实际地位不比何家姨太太养的狮子狗好多少。

  狗吃得饱穿得暖,只要听话就不会挨训。他虽然也吃得饱穿得暖,但时常毫无由头地就要挨训,不但挨训还挨打。

  脏话听多了他逐渐听出一些端倪,知道自己是“野种“,是“叛徒的儿子“,亏得何老爷心软给他口饭吃,要是心肠硬些,大可以眼看他饿死冻死在路边。

  何励人还真就只是“给他口饭吃“。

  祝南疆从小没有过属于自己的衣服,穿的都是两位哥哥穿剩下的旧物,不是肩太宽就是袖子太长。

  饭桌上常给他备有一份碗筷,但到了饭点没人会特地去叫他上桌。久而久之他养成习惯,等一家子人全吃完之后自己去厨房解决。

  何家的孩子不能是文盲。老大老二念书,老三也得念书,只不过上的不是国民学校是老式私塾,整整一年才刚能识字。

  春去冬来,祝南疆在无人问津中一点点熬日子,熬了好多年才熬到十一岁,而两位哥哥却早已成年。

  大少爷何庭毓跟随何励人从军,深受大督统的青睐,年前刚上任上海镇守使。

  二少爷何庭珖颇有些经商头脑,中学校毕业就跟着叔父学做生意,只不过二十岁的年纪挥霍成性,挣得不如花得快,因而时常受到父亲的责骂。

  祝南疆身上的伤几乎全是拜这位二哥所赐。

  何庭珖嗜赌,但凡在赌桌上触了霉头回家必拿弟弟撒气。他手气好,祝南疆就能安安稳稳地过两天好日子,他手气差,祝南疆就得跟着遭殃。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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