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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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二:楼上的方法不行,太老土了,而且像个舔狗,万一那个人把博主当成备胎怎么办?我这边建议博主打扮得光鲜亮丽地跑去他面前晃荡,展现自己的优点,让喜欢的人觉得你比他前对象好!

  楼三:博主还不够舔狗吗?这卑微的暗恋我这个从来没谈过恋爱的单身老狗都替他心酸,这边一直都建议楼主换一个人喜欢!

  楼四:赞同楼上,博主不如看看我,有车有房存款六位数,母胎单身无杂乱情感上和私生活,长得算尽人意,会洗衣做饭做家务,关键是我性格好,恋爱后绝对对你一心一意,不会像你喜欢的那个不知好歹的人一样还要你主动追求,我来追你!

  楼五:楼上诡计多端的0,博主别上套,就是看上你图片里不经意晒出的奢侈品了,看上你多金了!

  楼六:你们好吵,博主,恭喜你喜欢的人分手了,虽然这种恭喜很缺德,哈哈哈哈哈!

  楼七:新来的,刷到博主以前的微博,只想感慨博主太牛了,喜欢一个人这么多年,反正我是绝对做不到。

  楼八:就没有人很好奇楼主怎么处理好一切再告诉喜欢的人吗?让我猜一猜,买.凶.杀.人?

  ……

  楼十九:只有我愿意认真回答博主的问题,从朋友的角度出发,瞒着不说的行为没有对或不对,完全取决于这个人是否恋爱脑来决定。没有阻止别人告诉他,那更就不存在不对了,你自己不说,却不许别人说,那才算是不对的行为吧。

  楼二十:楼上很理智,但是我只想知道博主喜欢的人到底有多帅,能让博主惦记这么多年。

  楼二十一:昨天才看到我关注的美食博主说自己喜欢的人回国,所以不想一夜情的怀孕对象负责,现在再看博主的博文,我乍一下还以为是联动出后续了,别说融合在一起还挺合适,不过那个博主是直男,哈哈哈哈哈。

  楼二十二:楼上我们关注的竟然是同一个人,真巧。

  楼二十三:等等,你们说的是十州吧,而且没记错博主也是这几天才回国,这也……

  楼二十四:我也关注了那个博主,大家大胆想,万事皆有可能。

  沈逸舟先给给他提意见的人点了赞,还认真思考了一下可行性,觉得有时候人心机一点也不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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