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小食店 第27节(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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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祝陈愿直接拿握住铁签子,上嘴撕咬顶端的炙肉,层层分裂的肉丝,终于在进嘴后分开,炭火烘烤的炙肉香气扑鼻,焦而酥,鲜而咸。

  再呷一口小酒,那感觉真是极好,就是一个词,爽快!

  有兔斯首,炮之燔之。君子有酒,酌言献之。

  她喜欢吃兔肉配酒,就是从《诗经》上头学的,本来是想体会前人那种豪迈的感觉,却迷醉于炙兔和酒碰撞的口感,是旁的或甜或辣或酸的,都无法带来的滋味。

  “怨不得那些男的一进到酒馆里头就出不来,换我,我也得醉倒在酒馆里。”

  叶大娘打趣道,几人又一同笑起来。

  “想喝酒就随时去买上一壶,回家慢慢品,我阿娘就说过,亏什么也别亏待嘴巴,不然睡下,想着白天没喝过的酒,夜里都睡不安稳。”

  祝陈愿此话一出,大家又是一阵笑,清脆地跟琴弦调音似的。

  几人也说不上来为何要笑,就是觉得赏着外头的街景,有微风从脸颊拂过,在青天白日喝着小酒,共吃一盘炙肉,就是无比畅快的事情。

  自然要笑,还要笑得鲜活热烈。

  几人吃完炙肉和酒下来不久,祝清和进门就闻着味了,他不喜欢同庭春色的那种果味,反而喜欢烈酒烧刀的口感。

  儒雅的外表下藏得是一颗不安分的心。

  他可惜地说道:“炙兔哪能配同庭春色,怎么说也要买点羊羔酒来。”

  越吃越觉得嘴里少了点什么,“要不给我留着,等我去买瓶羊羔酒来,带回家喝去。”

  祝清和说完就跑了出去,再晚酒家就得关门了,看得祝程勉目瞪口呆,又夹了一块的炙肉,明明很好吃啊,害!有时候真不懂大人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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