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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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蒙当然喜欢美味,谁又能不喜欢呢?“吃”这种事情对于人而言太神奇了,活在世上首先就要有食物,无论是最低贱的奴隶还是高高在上的君王,但它既是最基本的生存需求也是一种高贵挑剔的人生享受追求。

  可是阿蒙却从不贪求,没有人教过他什么,这是从小养成的习惯。但凡家里有什么好吃的,肯定首先让父亲吃,父亲是一位矿工需要足够的体力去采矿,同时还是一个酒鬼,美食当然要用来下酒。在穴居野人部落里,阿蒙能享受到各种山珍美食,而他总是让薛定谔先吃最好的。

  那只架子大的吓人的猫受之泰然,久而久之阿蒙也习惯了。

  吃完饭继续赶路,渐渐看见了田野、房舍、散落的小村庄,终于来到人烟聚居的地方。他们走上了一条可以通行马车的乡间道路,路上的行人渐渐也多了起来,人们都用好奇的目光打量着这一男一女。目光当然更多的停留在尹南娜的身上,从她的脸蛋一直扫到小腿。

  阿蒙第一次见到这么多山外的人,同样很好奇,也不住的打量着过往的行人。他们的衣服都很干净,但是布料却不算结实——阿蒙在心中如此想。

  走着走着,阿蒙忍不住小声问尹南娜:“这里的人为什么时候样看着我们?难道我看上去就像山里来的,他们没见过吗?”

  尹南娜小声笑道:“那是我们的衣着太奇怪了,我大热天的穿着皮袍,裙子还破了。”

  她的皮袍是阿蒙给的,为了遮掩破碎的袖子和胸襟,而裙裾的下摆刚才也勾破了一点,迈步时不经意间能看见修长大腿。

  从高原来到幼底河边,气温升高了不少,这个季节已经很热了,但阿蒙一开始并没有意识到。他自然不怕冷,成为一名中阶武士与魔法师之后,一般情况下也不会觉得太热,所以还穿着皮袍。

  尹南娜这么一提醒,他才觉得两人的衣服穿的不对,随口说道:“镇子里有卖衣服的吗?等到了那里先给你买身衣服,我也买身新衣服换上。”

  尹南娜讶道:“你不仅要送我一只羊,还要送我新衣服?”

  阿蒙笑了:“羊都送了,还在乎一件衣服吗?你的衣服破了,总不能大热天披着皮袍回去。吃了你那么美味的面饼,送一件衣服又算什么?”

  有一件事情说来也许好笑,都克镇上各种东西都很贵,但只有布料不值钱,基本都是商人们卖其它货物时白送的。阿蒙记忆中自己穿衣服从来没花过钱,都是父亲买酒时直接问商人要的布,再找邻居家的女人帮忙简单缝成衣服。

  原因很简单,做一件衣服的布料很轻便几乎不占什么分量,而且它是可以长期保存的东西,不论什么季节都可以运送。天枢大陆上做衣服的材料有好几种,最常见的是麻布,较为粗糙,但上等的麻布也可以做的非常精细。棉布比较轻软舒适,也比较贵。

  羊毛和羊绒可以纺成布,比一般的布更保暖,就更贵了。除了羊毛之外,很多动物的柔软羽绒也可以纺织成布匹或呢绒,大多只有高贵的大人们才能穿得起。一般的平民冬天有一件厚实的棉衣保暖就很好了,或者穿羊皮做成的衣服。野兽的皮毛也是好材料,只是须要到深山里猎取,因此也很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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