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子的科举奋斗路 第82节(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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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以罪名必然是蓄意杀人。

  依据大炎律令,蓄意杀人须得偿命。

  只不过若是妻杀夫,还需加上遇赦不赦一条。

  画上的甲氏女身形娇小,不像是有这个力气的,可以先排除甲氏女。

  穆空青提笔写下判文:蓄意杀人,处以斩首极刑。

  接下来,便只需在:犯人某某处的空档中,填上他认定的人犯姓名即可。

  是提出去阁楼上听房的好友乙,还是随身带着匕首的好友丙?

  这二人从画上看来,都是身强体健的模样,又是甄姓儿郎的好友,无论是谁,都有可能在其毫无防备的情况下靠近他,将他杀死。

  不,应当还有什么是穆空青未曾注意的。

  好友乙知晓那处的缝隙,可以清楚地看到房内的情况,自然也能趁着甲氏女不在时杀人。

  可好友丙……

  好友丙左手持匕?

  左手?

  穆空青不自觉地伸出手比划了一下。

  甄姓儿郎脖颈上的匕首,是自右向左插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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