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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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可是个不禁枪的国家,再加上那里人生地不熟的,白歌决定先把电磁炮做出来。

  在那里,也有零散的收容物,一个城市,只有一个红点。

  好不容易去一趟,除了看妹妹和找超级计算机以外,收容物也是目标之一。

  白歌可不会傻得现在就盲目地相信自己的身体,必要时,也应该有一些杀伤性武器当做底牌。

  如今掌握磁力,电磁导轨武器成了他性价比最高的选择。

  白歌制作了两种,一种是准备给邵源用的。

  乃是正常的电磁步枪,可拆卸组装,构成简单,只有能源、加速器和开关而已。

  通过长长的枪管加速,最大动能足以穿透普通人家的墙体。

  这种威力并不大,可实际上比普通的步枪强太多了。

  子弹采用实心弹头,再加上电磁武器的精准度高以及无后坐力,正适合邵源这种没摸过枪的人用。

  只是耗能比较大,开枪十次,往往就会把蓄电池的电量打光,之后起码要充电十小时,所以它不太适合持久作战。

  至于白歌,他用的是自己专属的电磁炮。

  也是一种手炮,说是炮,其实很小,只有巴掌大,看起来好像一个吹风机。

  因为白歌根本不需要炮轨加速器,他自己就是加速器。

  手炮给予金属炮弹一些初始速度,之后在白歌的磁场中进行加速,成本大为缩减,电能消耗只是真正的电磁炮的一成不到,毕竟他可以随意约束磁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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