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年代青云路 第167节(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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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不过第一封举报的是县委办的两名工作人员,第二封信“与时俱进”,知道这两人被调岗了,被举报人的所在单位变成了县外办。

  内容也很简单,举报外办的工作人员吕薇和赵文静,在接待外宾期间,私自收受外宾赠送的礼品,并在外宾离开后将收到的礼品出售了。

  具体收了什么礼品,信里没写,但是出售礼品的时间地点写得很详细。

  这件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普通人收个礼品再倒卖出去,算是小事,纯属个人行为。

  但外事无小事,这件事放在外事干部身上,就不是单纯的个人行为了。

  宋恂与这两位女同志算是熟人。

  新闻代表团被台风困在团结公社的时候,这两位女干部与郭副主任一起在宋恂家里借住了两天。

  举报信的内容很短,见他看完了,姚红波继续道:“收外宾礼品这件事,我们早就知道了。这两位同志收礼的时候,没想那么多,回来以后觉得不太妥当,跟领导报备过。不过,工作人员私下收礼算是工作失误,省外办的领导在会上点名批评咱们的时候,其中就有这一条。”

  宋恂蹙眉说:“收礼不对,但是一直推三阻四地拒绝外宾馈赠,也会显得咱们的工作人员过于拘谨忸怩。”

  姚红波就事论事道:“在这件事上,咱们的观点是一致的。就像客人来家里串门时给孩子带的礼物,咱要是一味推拒,推推搡搡,就会显得太小家子气。我也跟省外办的同志打电话沟通过了,礼品可以酌情收,但是来源和详细信息,必须向省外办上报。”

  宋恂心想,酌情收是怎么收?这种模棱两可的用词就很容易出问题。

  “这两封信你拿回去处理吧。”姚红波像是甩脱了什么大包袱似的,交代道,“这件事不能再拖了,必须尽快处理。写举报信的人一直等不到处理结果,下一次就不知要告到哪里去了。”

  可是,具体要怎么处理,姚主任却讳莫如深。

  他之前根本就没把这个当回事,大不了就罚点钱,将卖礼品的钱追讨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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