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年代青云路 第298节(5 / 7)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李保田和杜卫红是瑶水村公认的混混。

  从十几岁到二十几岁, 小混混变成了大混混,除了徒长年龄外,好吃懒做, 招猫逗狗的混子特质,从来没变过。

  因着他们上工时间不固定, 常年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队里队外到处乱蹿, 所以社员们对他们的去向并不关注, 也不关心。

  这就给了李杜二人很高的自由度。

  因此, 当县城里有人找到他们一起走货的时候,他们想也不想就点头答应了。

  只要将货从接头地点顺利带回瑶水村, 他们就可以拿到一百块的酬劳。

  去年上半年, 他们走了四次货,从大哥手里赚了四百块。

  不过, 见识了走私电器的暴利以后, 他们就不甘心只做运货的马仔了。

  从接头地点到瑶水村的这段距离,费力气风险又高。

  当时队里已经发现了走私痕迹, 风声很紧,他们承担着蹲大牢的风险,当然就对每次一百块的酬劳不满足了。

  如今除了之前的一百块,每台电视机会给他们提成三十块, 录音机提成二十块, 卖的越多收益越高。

  但是, 贾支书和项队长盯得实在太紧了,重新分成以后, 他们只干成了两次, 而且都是在大风天的深夜走货的, 险险避开了民兵的排查。

  要不是春节这阵子电视机实在走俏,上面的大哥又将提成涨到了四十块一台,他们也不会铤而走险,在大队干部的眼皮子底下走货。

  他们按照前两次的经验,再次选了一个大风天,各家的窗户和院门被吹得咔咔响,没人会注意到外面的动静。

  渔船在岸边停好以后,四个人搬了三趟,才勉强将二十台电视机运去了仓库。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