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欲修仙,日更三千 第91节(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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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说,这书的装帧真是令人眼前一亮。她前段时间看见有类似包了腰封的书册,颇觉有趣,还在奇怪这种装帧是从哪儿流行起来的。

  现在算算时间,恐怕这《千金》就是第一个创新者。

  小侄女很爱惜书本,里面的书签都仔仔细细夹着。孟笑南欣赏完外表,开始看第一章回。

  她的阅读速度极快,看完第一个千字,心中就升起了淡淡的惊讶——诗千改言语的成熟远远超出了她的设想!

  诗千改与简白派极为相合,这些语言对于她来说好似天然就是这个样子,根本无需斟酌推敲、强行写出与文言的区别。若孟笑南在别处看到,定会判断这个文修先前至少写了百万字,才能有这样的挥洒自如感。

  可这分明是诗千改的第一本!

  孟笑南在这一刻便立即调整了自己的认知,将这本书往一篇成熟作品的方向去想,看向这本书的眼神认真了许多。

  再往下读,她发觉,仅仅认为其“成熟”还不够,翡不琢的故事本身亦是新而奇巧。

  开头一大段柳玉钗和柳氏人的冲突,每个人的形象都拿捏得精准到位,这可不是单纯的“辞藻”就能做到的。她这位诗小友,一定对人情人性的体察极为幽微细致,写文章时才能信手拈来。

  再三回读下来,她便已经知晓了这篇文章的基调——诗千改当是三老派。

  是,却又不全是,或许称“新三老派”更恰当些。锦书三老的文章她也读过,只觉得凌乱荒唐,可诗千改却恰到好处地踩在了严肃与舒爽的界限上,能博人一笑,也能让人合卷后记得她想表达的内核。

  从行文的态度来看,她对自己的定位很明确,如此谦虚从容,反倒让孟笑南更高看了。

  这样的小说,倒是很适合百姓茶余饭后赏阅,也很适合她这样的人在公务繁忙后转换心情……

  “姨母,丫头喊了你好几声,快去吃饭啦!”

  忽然,侄女的喊声从耳边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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