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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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饭时,方黎心心念念着他的曲子,他之前和丁浩洋在夜总会唱歌时, 吴珂说一支好乐队都有自己的代表作{楠枫},代表作是原创的, 原创就是自己会作词, 也会作曲。

  他爱写那些个零零碎碎的曲调, 吴珂有时候听到他弹的旋律,还惊讶地夸他很有天赋。

  秦卫东看他吃得心不在焉,筷子要戳到鼻子里去,他后悔给方黎买了这个破玩意。

  “喜欢音乐?”

  方黎扒着米饭,点头:“应该是?我跟着丁浩洋他们学了一阵子,一弹琴,就好像什么都能忘了,只专注于那些旋律,好像我可以跟随它..也能创造它..”

  “它们在我手上,听我的指令,是不是很神奇?”

  秦卫东听着,方黎说这些时流露的神情很少见,有浓厚的乐趣和向往,秦卫东了解他,他很少真正的对一个事物感兴趣。

  他们两个人的什么事情都有他操心,方黎总是懒懒散散的,对什么都不太在意的样子,他挑剔起来的时候让人恨不得想要掐死他。

  可有时候好说话的又让人觉得他根本没什么原则,这样也行,那样也行,他都能凑合。

  秦卫东听方黎这个语气,就知道他是真的喜欢了。

  方黎喜欢什么,他都随着方黎,但他不喜欢方黎特别喜欢什么,兔子,音乐,所有都是。

  方黎看到他的神情,微微拧着眉的思索着的,他用筷子捣了捣秦卫东:“干嘛,这醋都要吃?你不要太夸张了..”

  秦卫东抬起眼睛,不置一词,方黎笑了一声,又说:“丁浩洋和吴柯都夸我在弹琴上很有天赋,他们教我的曲子,我弹两遍就会了..你知道吗,若不是我走了,或许乐队的曲子我还能写出来呢..!”

  方黎说起这个脸上明显扬着一抹骄傲的小得意,他笑着说:“秦卫东,你说,这算不算是我长这么大唯一一件能做得好的事?”

  过去,无论是在矿上管事,还是读书,亦或是靠自己赚钱,他没有一件能做得好的事,他不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就是搞得一塌糊涂,可这把吉他,竟让他找回了那么一点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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