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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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星皎刚失忆,看见协议上的另一方已经签好姓名,他就签了。

  律师默默收起准备劝说的长篇大论,朋友们惊奇表示你怎么舍得了。

  林星皎问:我很爱他吗?

  我不记得了。

  ——

  林星皎失忆后,朋友告诉他,他出道四年了,是个歌手兼演员,微博粉丝数有一万零二百,这里头一万是公司帮他买的,发过一首歌,没有演过戏。

  林星皎:我这四年在干嘛?

  朋友:谈恋爱吧。

  林星皎:我和他谈的这么认真,那我以前的家是不是很穷,我们都没有空赚钱。

  朋友:不,他今年刚拿的影帝。

  林星皎:噢。

  接不到戏的林星皎开始认真写歌发歌,结果一夜爆红。

  ——

  路祇有天意识到自己很久没有在家看见林星皎了。

  路祇:他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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