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白血病校草骨髓匹配 第71节(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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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完,刘宝平翻开了这本《刑事诉讼法》,翻到了其中一页上——《刑法》第308条(打击报复证人罪)规定:“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

  程广华还是摸不着头脑:什么报复证人?他报复什么证人了?这刘警官在打什么哑谜?

  倒是江淑琴吓了一跳,她的瞳孔放大,整个人汗如雨下,身体一慌撞得桌子一歪,差点把桌上的一杯茶都给撞翻了。

  刘宝平见状拿过一块抹布擦了擦桌子,一边擦,还一边心平气和地说:“江女士,上个月30日中午11点21分,你在南京市江宁区宏运大道第30号电话亭里逗留过十分钟。据我所知,那个向南京电视台举报林薇的匿名电话,就是你打的吧?!”

  “你在电话里告知电视台的工作人员,林薇是抢劫犯赵磊的继女,是纵火犯林红亚的亲生女儿,等于告知了全电视台的人,她是这两起案子的关键证人……”

  “……”

  程广华顿时眼睛瞪圆,不可思议地望着身边的妻子江淑琴。

  江淑琴被刘宝平这么指名道姓地一说,否认已无可能,她还是狡辩道:“一个纵火犯和抢劫犯的女儿,本来就不应该参加这种大型科教节目!”

  顿了顿,她还义正言辞道:“如果我们国家的教育类节目,都被这样一群强、女干犯、杀人犯、抢劫犯的子女给霸占了!这不就是破坏社会公序良俗吗?!这样还有社会公德吗?!”

  听到这女人蛮不讲理的话语,刘宝平脸色一沉,忽然拍案而起,怒吼道:“林薇是这两起案件的关键证人!她10岁时举报继父持刀抢劫,17岁时作证母亲纵火!这样一个遵纪守法,善良热心的好孩子,你们还要她做到怎样的自证清白?!难道真的要把继父和母亲的罪过,都归咎于这样一个无辜的小女孩身上吗?!”

  “……”

  江淑琴面如死灰,她没搪塞敷衍过去,反而被问了个措手不及。

  程广华一时语塞,他做梦都没想到,看似温良贤淑的妻子江淑琴,居然会匿名举报大女儿林薇!

  刘宝平的眉宇越皱越深,说这些话时,他的脑海中浮现出一张满是眼泪的小脸。那是十岁的林薇。举报赵磊的那天晚上,她浑身都是污渍,跪在地上恳求道:“警察叔叔,我继父杀了人,求求你们快去抓住他!”

  这样一个善良的好女孩,亲生父亲却对她不闻不问,继母连她上个节目都要举报,他怎么看得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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