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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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过饭适合散步消食,任斯钦便顺着河堤漫无目的地走着。他低头看着面前的路,走着走着,眼前出现了一只黄毛大狗,吐着舌头,脚步一颠一颠地走向他。

  金毛还有个外号叫做“暖男”,因为它总是能露出憨憨地笑,特别的治愈。

  这条路是养宠物的人最爱带宠物来遛弯的地方,一路上能碰见很多狗,他有一次甚至看见有人牵着一只白色卷毛的羊驼……

  眼前这只大金毛看起来很活泼,眼睛闪得跟黑曜石似的,毛发颜色也很纯正,没有一点杂质,特别好看。任斯钦多看了几眼,没忍住蹲下来接受它的互动。

  它不认生,见任斯钦喜欢它,便疯狂地摇尾巴示好。

  任斯钦揉搓着狗子的脑袋,看见了一双熟悉的球鞋,由远及近地走近。

  “小乔,叫哥哥。”乔铮蹲在他面前。

  狗子听到了主人的声音,很听话地“汪汪”了两声。

  没想到能遇见乔铮的任斯钦愣了愣,“这是你的狗子?”

  乔铮把手中的牵引绳系上,“嗯,这是我狗儿子。比较调皮,我有时候都拉不住他。”

  乔铮穿着无袖卫衣,带点肌肉线条的手臂看起来很有力。这大概就是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身材。任斯钦为自己看见他穿宽松校服时,觉得他很瘦弱的无知道歉。

  “我这几天晚上逃课都是为了遛它,”任斯钦没问,乔铮自己说,“它平时寄养在我邻居家,但他们最近几天有事不在家。”

  任斯钦站起来后,小乔用脑袋蹭他的裤管,模样很是讨喜。任斯钦说:“为什么不寄养在宠物店?”

  乔铮虚起眼睛,不悦道:“你会把儿子寄养在宠物店吗?”

  好多人养宠物都会把宠物当作自己对家人。任斯钦理解乔铮年纪轻轻喜当爹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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