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9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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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搞清楚事情经过,三建公司陶总和胡松平总算露面了。

  出这个大事,他们居然躲,霍主任很不高兴,冷冷地说:“陶总,胡总,走,一起去指挥部开个会。”

  “霍主任,那个工人是病死的,不是工伤更不是意外……”

  劳动局王科长冷不丁来了句:“谁说不是工伤事故的?”

  “这怎么能是工伤事故?”胡松平最讨厌劳动局的人,回头看了一眼吓得神不守舍的小包工头杨前进,振振有词地说:“这种事不是没发生过,去年在开发区,一个民工也是脑溢血死的,我看他老婆孩子可怜,出于人道主义提出私了,给他家十万块钱。结果他儿子狗咬吕洞宾,跟我胡搅蛮缠,不就是打官司吗,谁怕谁!”

  三建公司是总承包,胡松平是包三建公司的活。

  虽然刚突发脑溢血死亡的民工是小包工头杨前进的手下,但较真起来三建公司和胡松平都要承担连带责任,听胡松平这一说,陶总禁不住问:“后来呢?”

  “后来他家人起诉,我请律师应诉,开发区法院的法官全是法盲,居然判我输,让我赔三十七万!我咽不下这口气,干脆把官司打到中院,结果中院判我赢,判决到现在我都记得,说那个民工是在干活时因为自身疾病死亡的,不在工作时受到的伤害,我们施工单位与他的死并没有因果关系,我们施工单位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胡松平知道眼前这些领导不太好忽悠,又补充道:“不过法院也提到,除了我们施工单位外,死的那个民工自己对最终的后果也没有过错责任,但是他突然去世,势必会给家人带来重大损失。根据公平原则,让我们施工单位分担部分损失,赔偿五万块钱,驳回他家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套一套的,听上去不像是信口开河。

  韩朝阳正暗想徐民的命难道真这么不值钱,劳动局王科长冷冷地问:“胡总,你说的那个民工是送到医院之后就死了,还是抢救了几天才死的?”

  “当时没死,好像是第三天死的。”

  “这就对了。”

  “什么对了。”

  王科长从霍主任手里接过烟,很认真很严肃地说:“就像你刚才说的,根据相关法律,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突发疾病,并不属于工伤范畴。但《工伤保险条例》也有规定,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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