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祖 第421节(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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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权限并无必要和独立经营之权一起下放。”

  平常的自主之权下放,是为方便自立门户者各自发展。

  但秘法传承,仍然归属于道统的因果,这一切都可以集中到主脉的宗门来管理。

  这其实也是维系积香宗权威的重要举措。

  不方便肯定是有几分不方便的,但一方宗门派系也不可能所有人都获得这些传承,佼佼者选择固定时间或者满足一定条件之后才来本宗学艺,既能增添归属之感,又方便宗门掌握具体情况。

  这是一举多得。

  故此,李柃还是决定按照自己的主张去行事。

  在此之后,随着时日既过,李柃亲自主持着分配各处产业,弟子们开宗立派之事顺利进行。

  他给每一名筑基真传都寻了赞助投资的金主,像当年积香宗成立那样购置福地,借贷钱款。

  自己也补贴了每人足足五千万符钱的发展资金,以及筑基丹,三宝浮香丹各三枚。

  除此之外,还有法宝三件,法器,各式不入流品丹药若干。

  这些都可以用来招募人才,笼络人心,同时也是为各自的优秀弟子保驾护航。

  那些不要钱的普通法门,香谱香方,则是各自抄录一份过去,作为立业之基。

  这一点李柃素来做得很好,甚至还曾编撰过能够在坊间流传,普惠大众的《香典简本》以飨散修,就是要把香道技艺尽可能的流传出去。

  各门各脉都是传自本宗,自然能够获得这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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