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2 / 3)
第五天先翻到了合同的最后一页,就是他签名字那一页。
在他签名位置的左侧,是甲方的签章。与他签订这份雇佣合同的,并不是他现在的老板陆淮洲,而是这家店铺。
店铺名字叫“异闻社”,法人签章的位置盖的也是这个,仿佛这家店铺是一个有生命体的独立法人,而不仅仅是一家店铺。
他又翻到合同第一页,封面上除了XXXX合同几个大字,中央配了一张照片。第五天走进这家店铺之前在门外看过,是实景拍摄的店门口。
从第二页开始,是异闻社这家店铺的详细介绍和主要经营范围,林林总总写了几十条。有点怪的是这些条目有的措辞严谨,有的跳脱,有的语焉不详,有的还营造出了那么点惊悚氛围,一看就不是同一个人拟定的。
从第五页开始,是作为助手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又是几十条,和前面一样的风格不稳定。
里面主要写明了,作为异闻社唯一的助手,第五天最主要的义务就是要听从老板的吩咐,老板说一他不说二,老板说往东他不能往西。要是老板的决策出现重大问题,会危害到店铺利益时,助手可以提出反对意见并自主行动,但出现意外店铺不会承担责任。
这让第五天有一种,陆淮洲就是封建王朝登基的皇帝,他是皇帝跟前大太监的不适感。
剩下的合同规定都还算合理。
工作时间随机,尽可能不会打扰他的正常学习生活时间。除了每个月固定给出的薪水,完成委托会有奖金,周末或者休息时间的加班都给加班费。不算这些,其实基础薪资就已经远超本市的平均临时工水平了。
异闻社管住但不管吃,第五天记得他刚来的时候想收拾一下,明明看到了厨房,却好像没怎么用过的样子,调料也不齐全。估计是陆淮洲不会做饭,都吃外卖了。
客厅茶几上和地毯上那些餐盘里装的,八成都是从外卖盒里倒出来的。
合同的最后写着辞职和辞退机制,以及违约的处罚。
第五天翻来覆去又看了一遍,发现了一个很严峻的问题——没有雇佣期限。
他要在这里打一辈子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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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签名位置的左侧,是甲方的签章。与他签订这份雇佣合同的,并不是他现在的老板陆淮洲,而是这家店铺。
店铺名字叫“异闻社”,法人签章的位置盖的也是这个,仿佛这家店铺是一个有生命体的独立法人,而不仅仅是一家店铺。
他又翻到合同第一页,封面上除了XXXX合同几个大字,中央配了一张照片。第五天走进这家店铺之前在门外看过,是实景拍摄的店门口。
从第二页开始,是异闻社这家店铺的详细介绍和主要经营范围,林林总总写了几十条。有点怪的是这些条目有的措辞严谨,有的跳脱,有的语焉不详,有的还营造出了那么点惊悚氛围,一看就不是同一个人拟定的。
从第五页开始,是作为助手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又是几十条,和前面一样的风格不稳定。
里面主要写明了,作为异闻社唯一的助手,第五天最主要的义务就是要听从老板的吩咐,老板说一他不说二,老板说往东他不能往西。要是老板的决策出现重大问题,会危害到店铺利益时,助手可以提出反对意见并自主行动,但出现意外店铺不会承担责任。
这让第五天有一种,陆淮洲就是封建王朝登基的皇帝,他是皇帝跟前大太监的不适感。
剩下的合同规定都还算合理。
工作时间随机,尽可能不会打扰他的正常学习生活时间。除了每个月固定给出的薪水,完成委托会有奖金,周末或者休息时间的加班都给加班费。不算这些,其实基础薪资就已经远超本市的平均临时工水平了。
异闻社管住但不管吃,第五天记得他刚来的时候想收拾一下,明明看到了厨房,却好像没怎么用过的样子,调料也不齐全。估计是陆淮洲不会做饭,都吃外卖了。
客厅茶几上和地毯上那些餐盘里装的,八成都是从外卖盒里倒出来的。
合同的最后写着辞职和辞退机制,以及违约的处罚。
第五天翻来覆去又看了一遍,发现了一个很严峻的问题——没有雇佣期限。
他要在这里打一辈子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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