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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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真的是……带球跑?

  这个词是沈清棠新学来的。介于陆铮的霸总身份,沈清棠觉得自己不能跟只无头苍蝇似的盲目奋进,对症下药才能有所成效。

  所以他指挥着陆铮跑去书店买了很多书,比如《总裁的天价妻子》《带球跑,总裁的替身新娘》《999次落跑新娘》《豪门阔少霸道爱》《那个总裁说爱我》……每天认认真真学习。

  带球跑这个词就是从这堆书里面恶补来的。

  陆铮刷完第三篇财经新闻的时候,落跑的小神仙回来了。

  陆铮有时觉得他是松鼠成精,有时又觉得他得是布偶猫成精,因为总是坐没坐相站没站相,就比如说现在,放着好好的沙发不坐,偏要蹦到沙发靠背上,两条腿在陆铮手臂边晃啊晃,晃得陆铮心猿意马,只想将这只不安分的小妖精就地正法。

  “怎么了,不顺利?”他截住沈清棠的一只脚腕,拇指指腹故意在那块凸出来的骨节上按了按,然后轻柔地摩挲着。

  沈清棠觉得痒:“你干什么呀……”条件反射地缩了缩脚,想挣脱开去,但没成功。

  耳朵立马红了。

  哪有人这么亲密的碰过他的脚腕啊,陆铮的手指微凉,贴在他皮肤上的触感就像有一回他贪玩偷偷碰了电母的法器,当场被过了一层电流,整个身体都麻了。

  他有点后悔今天穿这条露脚腕的牛仔裤了。

  下凡之初沈清棠穿的一直是那身红底绣金边的月老服,他们神仙的装束总是几百几千年一个德性,轻易不做大的改变,每天掐个拂尘诀,就相当于凡人的“洗衣服”了。

  但陆铮是个事儿精,给他买了一大堆的衣服裤子回来,他每换一套都能得到对方的一句夸,沈清棠被夸得飘飘然,从此爱上了凡人的装束。

  有时候兴致起了,一天能换上三四套衣服。至于那身月老服,早不知道被他丢哪里去了。

  “新邻居不在?”脚腕是很好摸的,越摸越舍不得撒手,手掌蠢蠢欲动的还想继续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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