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宋不差钱的日子 第290节(3 / 7)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明远顿时见识了不少北宋的“金融创新”和因此而产生的纠纷。

  其中最有名的,自然是蜀中的“私交子案”。

  它还让世人第一次见识到“挤兑”的可怕:一旦有人听说这发行交子的钱庄无法兑付,就会有更多人成群结队地上门,要求兑付——越是无法兑付,要求兑付的人就越多;钱庄更加无力,人们也就更加恐慌……

  这起案件险些就将“交子”这种高度信用化的货币扼杀在摇篮之中。

  除了这些之外,大多是私人与钱庄的纠纷,私人与私人之间因借贷而生的纠纷……债务人和债权人你告我,我告你。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否则又怎么叫“纠纷”?

  明远既然入主“金融司”,自然立志要将这些统统管起来。

  他先是推出了“存款保险制度”,但凡只要接受客户资金的,不管是存款还是汇兑资金,钱庄都需要缴纳一部分存款保证金,也就是所谓的“准备金”,在官府处。

  万一哪个钱庄经营不善,发生兑付困难,官府可以用这些钱支付,安抚百姓,然后再回过头来,慢慢清算钱庄的财产。

  等到市面上的大型钱庄被他一家一家地威逼利诱着说服,明远再宣布扩大金融机构的经营范围:将手上的金银钞引铺与钱庄合并,允许吸收存款,同时也允许它们对外放贷,从此成为真正现代意义上的综合性金融机构。

  此刻吕惠卿亲自光临的,正是这样一家金融机构的“挂牌仪式”。

  “吕参政,怎么有工夫到界身巷来?”

  明远手中那柄写着大食数字的折扇一扬,遮住了俊秀的半边面孔。

  如今世人包括吕惠卿在内,不少都识得大食数字。但无人知晓“1127”究竟是何意思。

  吕惠卿的脸色相当不好看。

  今日这“汴京银行”的挂牌,让吕惠卿彻底明白了一件事——他一心想要将明远收为己用。但今日来看,明远此人,是他绝对无法驾驭的。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