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危世界努力活下去[刑侦] 第122节(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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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墨:“我们出去看看。”

  秦珂拦住了他:“等一下, 关于吴队说要查的事情,你查的怎么样了?昨天晚上你不是......”

  意识到秦墨说了什么,秦墨迅速的捂住了她的嘴, 警惕的看了看外面,将门关紧。

  秦珂看着秦墨。

  秦墨皱眉:“你怎么知道?你看见了?”

  他昨天偷溜进了那些人的房间, 但他做的很小心, 秦珂是怎么知道的?进去之前,他已经确认过周围都没有人了,如果秦珂看见的话, 是不是其他人......

  秦珂:“我没有看见, 我猜的。现在看来, 确实是这样, 这样拿到的证据合法吗?”

  在入职后,赵临渊教了她许多的东西,其中一个重点强调的便是证据合法性,从刑法的规定上看,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赵临渊和她说,证据需要符合三个基本特征。

  第一是客观性,证据应当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而不是猜测和虚假的东西。他们平常收集的痕迹、证物、尸检结果这些就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而被害人、被告人、证人所说的言词证据, 是案件事实的反应。

  第二是关联性,证据和案件之间必须要存在某种联系。就比如说有一个人用刀杀人了, 但并不是所有刀都是证据,只有他杀人的那把刀才是证据。

  这需要警察细心认真, 而不能主观揣测, 不能牵强附会的加以联系。

  这也是秦珂说不能报警的理由之一, 目前这一切只是她的怀疑,她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刘思美就是要下毒害人。

  第三就是证据的法律性,必须要是合法的形式收集的,所有的证据必须依法进行查证,查证过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这也是秦珂质疑秦墨行为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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