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2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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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大眨眨小眼睛,一把将圆咕噜的脑袋塞进秦时鸥的胸膛里,磨蹭着开始卖萌。

  后面没多久,虎子和豹子就跑了回来,嘴里叼着那只倒霉的锦鸡,而菠萝一直不见踪影。

  薇妮有些担心,问道:“菠萝第一次上山,不会出事吧?”

  秦时鸥也担心,但不能说出来吓唬薇妮,就装作胸有成竹的说道:“怎么会,那小子最机灵,如果有危险……嘿,你瞧,它不是跑回来了吗?”

  一阵嘈杂蹄子叩击地面声音响起,秦时鸥扭头一看正是菠萝,顿时一脸欣喜。

  等菠萝窜出林子露出全貌,秦时鸥感觉不对劲了。只见此时,菠萝那一身神骏的金毛上染了一溜溜的血迹,颈部和肋下都有伤口,而它的鹿角上血迹更多,好像刚刚和谁大战过一样。

  很快,答案揭示了出来,又有一群驼鹿跟着从树林里跑了出来,看那样子杀气腾腾、气势汹汹,带头的一个身上也有血迹……

  第0330章 从今以后是战友

  这个鹿群大概有二十多头驼鹿,带头的那头鹿体长得有两米半,肩高两米多,浑身棕色皮毛,头顶的鹿角得有十多个杈,膘肥体壮,好像一辆小坦克一般。

  菠萝刚刚钻出丛林不久,后面的驼鹿一出来,它就没有继续逃跑,而是不断甩头打着响鼻,垂下头竖起鹿角,爪子刨着地面,摆出攻击架势。

  面对这头大驼鹿,不到一米长的菠萝跟一个小鸡仔一样。

  它能保持斗志面对这大鹿,已经足够让人钦佩,如果说这大驼鹿身上的伤口是它划出来的,那就只能说菠萝是天生战士了。

  看到鹿群呈半圆形包围了菠萝,秦时鸥反手一抄先将滑轮弓拿到了手里,伯德拉住他,摇头道:“不,BOSS,如果在菠萝面前我们用武器射杀它的同类,不,那它永远不会再属于我们渔场。”

  对于任何物种,猎杀自己同类的都是敌人。像屠狗人家里就养不了狗,不管对狗多好,以后那狗找到机会都会逃跑,甚至反咬主人。

  薇妮着急道:“如果我们不动手,那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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