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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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从袖子卷到胳膊肘、露出的精壮小臂来看,这人原来也知道热。

  好像徐心诺从上大学开始,就习惯了庄逢君这个形象。

  庄逢君这种装模作样的生物,从来不会在外人面前穿短裤和凉鞋,不会有任何衣冠不整的形象。他不仅不穿,还会让穿的人站在旁边当绿叶,自惭形秽得想挖地洞。

  徐心诺从很早就明白,庄逢君跟他和彭家乐这种一事无成的二世祖不一样,区别大得就像,就像SSR与R卡的区别,人家皮肤都是豪华闪亮版的。

  从小他光听徐春华念叨,都已可将庄逢君履历倒背如流——从小实验班火箭班一路跳级,十六岁就上大学,别的学生享暑假疯跑疯玩最后一天狂补作业的时候,他已经按部就班进入公司锻炼,不是跟进这个电影项目,就是跟那个制片人谈工作,积攒人脉。

  最后大学一毕业,就顺理成章接了庄叔叔的班。

  以徐春华白手起家的经历和一生要强的性格,当家长是万万不会鼓励教育的,更多时候她会当众点着徐心诺的脑袋,点得徐心诺觉得自己像个太阳能摇头娃娃:“这祖宗,还指望他以后能管理公司?干什么什么不行,不把家败光,我都给祖宗烧高香了。看看人家小君!”

  徐心诺身经百战,脸皮磨炼得极厚,基本上已可以无动于衷。但只要有庄逢君在场旁观,他就会恼羞成怒,大约是被庄逢君身上一股酸腐的精英味儿熏的。

  可恶的是,庄逢君偏偏还善于伪装,用无可挑剔的外表和态度蒙骗外人。

  就像现在……

  徐心诺想,操,他明明都看惯了人高马大的外国佬,为什么还是觉得庄逢君那么高!

  除了衣品好,庄逢君还有副好皮囊,冷白皮,站在那儿简直就像夏夜里绽放的一朵凛然的幽谷百合。他眉弓高,轮廓深,注视着别人的时候,就显出高深莫测又高高在上的样子。

  庄逢君的嘴唇又很薄,一讲话,唇边总带点分不出是礼貌还是讥诮的笑意。

  徐心诺别过头去,往远处的街道眺望。他想这种人,鸠占鹊巢趴了人家的窝,真相都暴露了,为什么还能这么坦然,一点都不慌的样子——他居然还有心情下馆子吃涮羊肉!

  话说,既然知道抱错了孩子,庄叔叔亲生儿子找到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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