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38节(1 / 7)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第56章 雪团成了守门狐

  夜里,金毓等人吃饱喝足了,这才借着火光开始分东西。

  见梁元给自己买了新的弓箭,梁宏嘴上没说什么,心底却是感动的,嘴角的笑容一直没落下。

  弓箭分到手,金兰立马把丁风和丁潇的弓箭钱给了金毓,金毓收下了。

  就算是家人也得明算账,帮忙买东西的钱该收就得收。

  随后金毓将袖珍弩从背篓里拿出来分给金兰、金母、金娇、梁月、金父,并说:“这不是你们托我买的,是我自己买来送给你们的,你们不用给我银子,给了我也不收。”

  见金毓这么大方,金兰也不矫情,收下了袖珍弩,梁宏也帮梁月收下了,和金兰一起把金毓的好都记在了心里。

  金父看了眼在场的所有女性,又看了看自己手里的袖珍弩,嘴角抽了抽:“小毓,这东西是你们女子用的,你给爹干嘛?爹不要,爹也要弓箭。”

  金毓笑了笑:“爹,你力气小,弓箭你拿不稳,也拉不动弦。”

  灵泉水只能增强她爹的体质,无法提升她爹的力气,以前她是队里最弱的,现在换成她爹了。

  金父备受打击,整个人都蔫巴蔫巴的,眼里还有泪花打转。

  金毓走到他身后给他捏背:“爹,你不要误会,袖珍弩只是看着小,使用者是不分男女的,你不用露出这么一副大受打击的表情,你依旧很男子汉的,在场的男子里,属你的胡子最好看,最有魅力,你看我娘,她可崇拜你了。”

  赤云国的男子在二十岁以后有留胡子的习惯,好的胡子代表着男人魅力,不留胡子的男人,会被人背地里说嘴上没毛,不稳重,不靠谱。

  当然,也只是背地里说说而已,不会当着面说,毕竟有许多男子胡须本不盛,是留不了什么胡子的。

  金父看着瘦弱个子小,但他的胡须长得很好,留出的小山羊胡又黑又好看,金母最是喜欢。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