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零大院芭蕾美人[穿书] 第114节(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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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上辈子在陕北呆了十年,深知山西,陕北一带的音乐流行年代,而她选的那首歌,按历史进程,要到十年后,才会被一个当红的歌唱家唱出来。

  十年后才唱,就证明现在还没有被创作出来。

  当然也就没有版权一说了。

  至于这次和陈思雨间的比拼,陈念琴就更不用怕了。

  歌曲是门大众艺术。

  芭蕾是小众艺术,还是靡靡之舞。

  就凭两门艺术之间天然的门槛,她也必定会赢。

  ……

  陈思雨和陈念琴的比赛,最终被调到了周六,临下班前的最后一场。

  轩昂请了一节课的假,一路小跑回家,要去帮陈思雨弹琴。

  在他看来,自己今天是帮姐姐去撑场子的,可在陈思雨这儿,这是轩昂第一次上台演出,比她更重要,所以她把轩昂的出场,看得比自己更重要。

  早在前段时间,她就给轩昂准备新衣服了。

  这年头不兴穿西装,流行的就是一身绿,小军装。

  可穿着小军装弹钢琴,并没那么好看,所以陈思雨思来想去,给轩昂用的确良做了一件白衬衣,外加一条藏蓝色的背戴裤,这样一套新鲜衣服,衬着他格外挺的鼻梁,和标致的五官,就是一个妥妥贴贴的钢琴小王子了。

  棉衣一罩,眼看下午5点了,包一背,俩姐弟就出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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