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4章(3 / 3)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国朝的制度,延续的明朝体制。明太祖朱元璋雄才大略,政治、军略都是一流。所设计的政治制度:大小相制,环环相扣,十分高明。称赞一句“治隆唐宋”绝不为过。所以,国朝太祖当初也只是做了一些调整,而不是全盘否定、推翻。

  体现在盐法上,就是延续开中发、引盐法演变而来的纲盐法。纲盐法的出现,当初是为了解决权贵滥发盐引的问题。

  国朝盐法是官产商销。官府只管生产环节,运输、销售环节由盐商完成。比如在扬州,两淮盐运司就是干这个活的。同理,体现朝廷“以小制大,官卑权重”制度的精髓是:以正正七品的巡盐御史管着两淮盐运司从三品的盐运司衙门。

  而现在纲盐法出现了问题:在纲册上拥有窝本的一些盐商没有能力完成运盐、贩卖。这样就会导致拖欠朝廷盐课。

  历年拖欠加在一起,绝非一个小数目。淮扬两府已经达到近一百万两。

  盐法总商制,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朝廷委任的盐运司不再承担盐商群体的风险,而是改由盐商中的总商来承担运营风险。朝廷只管收税即可。

  那么,总商有什么好处?

  好处是很明显的。总代理怎么和厂家交涉拿到优惠?怎么剥削二级代理?这里面的手段、办法、诀窍,只要有社会阅历的人都能想到一些。办法很多。

  很重要的一点,总商的议价能力、抵御小吏讹诈、盘剥的能力明显比小盐商强。

  矛盾就在这个地方。现在沙胜在奏章提议盐法总商制。那么,是帮助未来担任总商的盐商侵夺两淮盐运司的权力。众所周知,权力是容不得他人染值的。权力斗争,向来都是你死我活。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