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明 第491节(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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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正讨好也没用。

  要是瞻前顾后总怕得罪人,何必考去都察院?

  对于他们这些新晋御史而言考验才刚刚开始!

  真正的勇士连皇帝和首辅都敢正面开喷!

  文哥儿听后觉得也对,只要他们不干什么坏事,休沐日出来聚个会也没得罪谁。

  事实上就连运灰这事儿他也不是非来不可。

  要知道按照《大明律》规定,一般不是十恶不赦的大罪通常都是以赎刑为优先选项。不想挨打或者不想流徙,都可以选择给钱!

  只有给不出钱银米粮的人才需要去受刑服役。

  官员们也乐意让人赎刑,因为赎刑可以拿钱。

  不少官员会把无力纳米纳银的百姓强行列入“有力”范围,非逼着人家掏钱不可,而百姓则是宁愿流放三年也死活不肯画押。

  要知道地方官为了逼他们掏更多的钱,往往会把轻罪按重罪论处。

  许多平民百姓只要一进衙门就能让他们倾家荡产。

  对他们来说还不如咬咬牙去边远地区服几年苦役。

  所以说,家有余财的人基本是不用亲自去受苦的。

  就算是被主审官判定为非挨打不可的罪名,也可以私底下花钱找人来代他们受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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