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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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龄春看了陈岁云一眼,这会儿他眼睛倒是明亮,看向韩龄春的目光也有些不易察觉的崇拜。

  陈岁云喜欢读书人,对读书人总是很推崇。就像容祯,他是香港学成的硕士,陈岁云就觉得他很了不起,觉得他年轻人大有可为。

  韩龄春身上,商人气更重。他虽然自小接受良好的教育,但实际上他是没有学历的。该上大学的时候他从上海逃跑了,后来在欧洲游荡,也先后去好几所学校听过课。不过鉴于他没有学生身份,所以也就没有拿到结业证书。

  韩龄春想了想,把笔递给他,“你要不要也写几个字?”

  陈岁云摇头,“我写字很难看的。”

  他更喜欢看韩龄春写字,韩龄春写的字好看,写字的手好看,写字的神情也好看。

  韩龄春想教他写字,推着他叫他拿笔。其实是想从背后环着他,想学一学人家古人赌书泼墨的风雅。

  只是还没上手,韩璧君就回来了。

  她拎着包,嘴里哼着歌,一见屋子里多了这么多花,欢喜道:“哪来的花儿,真好看。”

  韩龄春看了韩璧君一眼,松开陈岁云,要笑不笑的样子,“瞧见窗边有盆仙人掌了吗?给你的,那你房间里养去罢。”

  韩璧君不喜欢仙人掌,她喜欢一个红釉瓶里的芍药,盛开的白芍药插在水瓶里,花瓣一朵一朵都舒展开了,蓬松如云,漂亮极了。

  “我就要这个。”韩璧君把花瓶挪过来,还怕碰掉了芍药的花瓣。

  陈岁云还站在韩龄春身边,推了推他,道:“接着写呀。”

  韩龄春这才收回目光,继续写字。

  门铃忽然响起了,佣人去开门,走进来一个穿青色马甲的年轻人,他是容祯的小厮,手里拿着请帖,道:“我家少爷今晚在熙园包了场,请陈岁云先生去听夜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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