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代文里当厂长 第185节(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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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南雁不惯这臭毛病,按照合同办事就是,别整这些有的没的。

  别拿合同不当契约嘛。

  真要是闹起来,南雁一点都不怕。

  “那你说,他们会准时交货吗?”

  “当然,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写五倍违约金?”

  尽管起草合同的并非南雁,但在后续的补充合同条款中,一些关键数据还是南雁定下来的,比如说违约金。

  合同是对双方的约束。

  荷兰准时提供这些设施设备,而中方则是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款项。

  违约都是五倍赔偿。

  想来荷兰人压根没太留意这一约定,想要拿捏他们。

  南雁可不答应。

  不止要准时发货,她还要赔偿。

  再度和南雁见面的范德维尔在听到对方的诉求后,脸如猪肝色,“女士,您这样做并不合适。”

  “那容许我提醒一声,有违约意图的是你们,因为你们而导致我不得不出国,我甚至没有找您索要误工费,只是差旅费而已。这么说来我应该请一位律师,让他帮忙出面来协调。”

  范德维尔冷笑一声,“需要我为您介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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