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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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色完全黑下来,车河流淌。草丛间蚊虫多了起来,他们不敢再坐在原地,见经常有人骑着共享单车沿河边飞驰,便纷纷也去给自己弄来一辆。

  少年嬉闹着与友伴远去,背影渐渐隐入夜色,仿若这样年轻的生命已追随着各自理想向深处走,不畏黑暗中任何阻挠,向远处、向光奔去。

  分别时,段澜才想起那只陶瓷兔子。

  他把这件手作的小礼物掏出来,如待真心一般捧到李见珩面前:“看。”

  段澜做的……略有一丝丑陋的小兔子。

  是一个垂耳兔,圆滚滚的,露出两颗门牙。尾巴捏的惟妙惟肖,毕竟这一部分是徐萧萧的手艺。

  兔子身体实在太难做,段澜后来想开了,给它穿上一件白大褂。

  于是此时这只穿着白大褂的傻兔子正顶着一颗大脑袋,咧着一张嘴对李见珩痴笑。

  “给我的?”李见珩问。

  “对呀。”段澜说,“你不是想做医生吗?”

  李见珩接过来,忽然觉得这傻兔子沉甸甸的,不经摔,应该藏进心头,用柔软的胸膛将它包裹起来、藏起来。他就笑着说:“好吧。”这是他十数年收到的最喜欢的礼物。他把兔子塞进自己的口袋,装模作样拍了拍:“是我的了。”

  “所以你决定要学医了吗?”

  “我觉得,大概率吧?”

  “很辛苦哦。”

  “可是有人需要。”李见珩说,“你觉得北大医还是清华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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