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7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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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队编为一团,其中战兵一队,铳兵两队,以正副校尉/部将、备将、虞侯、教导、材官,并护兵、书办、旗鼓锣号手等,共计三百九十员。

  这样作为战地机动的最小的独立单位,如果遇到各种突发状况或是灾损,主官接战没多久就战死,这时候副尉继续指挥,副尉也阵亡,由虞侯(军法官)按照序列接替指挥,军法官阵亡后,教导(参佐官)继续指挥,参佐官阵亡,则材官接任。

  如若是团属主官、差遣官、材官全部战死,则由次一级的首席老兵队队正接手。

  因此,到了团这一级,哪怕损失了几乎所有负责指挥的军头,残余的部队还能够忙而不乱的继续战斗上很长一段时间,直到脱离战斗,而令大多数建制,有概率得以保存下来。

  然后在吸取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短时间就补充和重建起来。能够做到这一点,已经相当接近近现代军队的组织和建设标准。这也是近代军队与古典军队的重要分野之一。

  当然了,因为在资源投入的重点与具体经历的缘故,目前能够面前符合这个条件的,也就是御营左军里几个拥有专属字号的老牌营头;以及其他三大军序中,作为基本标准和样板的,第一序列的老兵营;再就是直属的标兵营和教导大队,也能勉强算上。

  而在团上又有营制,其中分为大小若干,乃是国朝最基本的作战单位。

  以领两团一队为小营,约九百人,多见守备地方的团结、守捉兵等二三线部队;三团为中营约一千三百人,也是国朝前沿各军的标准配属;

  而四团为大营,包括正将(折冲都尉)、副将(果毅都尉)、准将(旅帅)、虞侯长、参谋、材官等,并营护兵、骡马队、车管,司记书办等从属人员,足足有一千八百员定额。

  因此采取大营制的,唯有少数精锐之师和王牌部队,并同畿内的拱卫、殿前诸军,方有常设。

  而如今在我的麾下,也就是直属大本营资序的御营左军,第一至四个营头;行营右护军的第一第二营,以及前军的直属第一营,总计六个番号,才有资格拥有大营的编配。

  而在前沿又有各路兵马使,权都监头衔而分辖数营之兵,除掉驻守、兵站性质的防戍营和补充营外,主战编制至少有三四千员,足以在特定的方向,形成独当一面的局部防守反击优势。

  因此,两三个兵马使,就可以合称一军,在合适人选的统合下,足以主动发起一场局部的战事,而有这个资格领军一路的人,目前在我麾下,还不超过单手之数。

  故而,如果是我决定带队主动发起进攻的时候,至少会以军级规模为调遣单位,至少保持出击方向有六个主战营以上的基本战力,以及后方至少四个防戍营,以承担巡道、护粮和兵站单位的角色。

  根据预定攻击距离的远近,出发和回归线的通行情况,具体后防部队和劳役征发,还会有所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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