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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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晁盖啊晁盖!算好你个莽夫遇到了我宋江!以后你会感谢我的!哼哼,就算是禁军,要捉拿人也必须通过郓城县衙,所以不敢不和老子去吃酒!”宋江不动声色的想着……

  入城后来至一间最大的豪华酒楼前。

  “吆,是宋押司来了,快请,今个又宴请好汉啊,您真是钱又多,又急公好义。”店掌柜的见到便出来招呼。

  宋江的脸更加黑了,想一脚踢飞这个掌柜,妈的这种情况下夸奖老子钱多,不是抹黑找事是什么?

  宋朝的小吏钱的确多,收入会比县爷还高。原因就是一个死囚扔牢里,县爷都无法放人,但这些个心黑的小吏只要钱给够了,他有能力把死囚变活。真的,这种事知县不敢,但是这些县管就敢。县爷判处杀威棒,在这些人的手里那也是可以折算成钱的。这个年景的行情是一棍一贯。

  通常听着二十杀威棒不算什么,但真有家人被判二十棒,不送这二十贯的话,基本上人抬回来就残废了。除非是杨志这些人,否则一般人真扛不住二十棍。

  小吏的钱就是这样来的。所以造成了越是清廉爱做事的县爷手下,小吏就越富裕,就是包拯也跳不出这个怪圈。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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