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7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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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算元吉是郡王,李超就能殴打郡王吗?”

  魏征不理会李渊的怒视,站在那里平静的道,“元吉是太上皇嫡子,也是当今天子的嫡兄弟,曾经是亲王,但因触犯国法贬为郡王。元吉降了有郡王爵位外,并无一官一职在身。而李超,爵封赵国公,论爵位,确实不如元吉的郡王爵高。”

  “可是。”

  “可是赵国公还是本朝太尉、尚书令,按本朝制度,三师三公宰相,皆位在王爵之上。三师三公宰相见宗室亲王郡王,无需礼让,相反,宗室亲王郡王,见三师三公宰相,须主动礼让。”

  魏征侃侃而谈。

  “刚才之事,众目睽睽,大家看的清楚。是海陵王元吉失礼发狂,对宰相李超动手在前。李相为护卫太子殿下和保护陛下,才对海陵王反击。因此,以事论事,是元吉以下犯上,当着太上皇、皇上和太子、皇后等无礼,又危及太子和皇上安危,还以下犯上,攻击当朝宰相。”

  “元吉有罪,李超无罪。”

  魏征的话说完,大理寺卿郑善果、刑部尚书孙伏伽都一起上前,附议御史大夫魏征的话。

  这三人,代表着大唐的三法司,是司法界最高长官,他们的话,就是司法的最终解释了。他们都说李超无罪,元吉有罪,那这件事情,李渊想用法度来定李超的罪,公了,就行不通了。

  李元吉是太上皇的儿子没错,是郡王也没错,但李超可不是一般的官员,李超可是三公的太尉,是宰相里的尚书令,中书门下一众宰相之中排名第三。

  地位可是在元吉之上的,这是大唐律法制度里明确说明的。

  李渊站在那里,皇帝儿子挡着不让他过去,一众大臣又都拿制度律法来跟他扯犊子。

  “皇帝,今天,你必须给我一个交待,给元吉一个交待。元吉可以被我揍,也可以被你揍,但就是不能让一个外人揍,传出去,皇家的颜面何在?”

  李世民不为所动。

  “父皇,朕治国,讲依法治国。刚才发生的这事,大家都看的清楚,是元吉失礼甚至犯法在前,李超并没有错。朕不可能冤枉无辜李超,请陛下息怒,此事就至此为止吧,众臣都看着,再闹下去,皇家的颜面就更没有几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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