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7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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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尼斯宪章》分定义、保护、修复、历史地段、发掘和出版6部分,共16条。它明确了历史文物建筑的概念,同时要求,必须利用一切科学技术保护与修复文物建筑。强调修复是一种高度专门化的技术,必须尊重原始资料和确凿的文献,决不能有丝毫臆测。其目的是完全保护和再现历史文物建筑的审美和价值,还强调对历史文物建筑的一切保护、修复和发掘工作都要有准确的记录、插图和照片。

  这个宪章,强调的是历史遗产保护的“原真性”,从某个角度来说就是“修旧如旧”,不过关于各种细节,又作出了很多更加详细的界定与补充。

  但即使是这个宪章,在实际操作中也有着许多问题。

  文物有历史价值,也有艺术价值。在两者发生冲突的时候,重视哪一边,保留哪一边?

  一昧强调“原真性”,遵守威尼斯宪章,是不是太不知变通了?

  还有一些传统修复师,他们自有一套文物修复的评价体系,其中一部分观念以及做法是跟西方宪章有冲突的。他们一直对此不满,表示质疑。

  他们觉得,各个文化体系有各自的特色,怎么能拿一个标准来规定所有的修复手段?我们应该建立一套更完善的,属于自己的修复与评价标准。

  这样的质疑时而有之,苏进以前听过无数这方面的抱怨。不过当时整个文博体系建立得很好,大部分人在规则上都是依据宪章办事的,表示反对的还是少数。

  而现在这个世界,传统文物修复家族与门派非常兴盛,他们占据文物修复界的大半壁江山,普通民众受他们的影响非常大。

  这种情况下,贸然制定任何标准,任何“宪章”都是不可取的,很难正常执行下去。

  更别提,据苏进了解,不知道为什么,这个世界也并没有存在像《威尼斯宪章》、《奈良宣言》这样国际通行的文物修复与保护标准。各国在这方面各自为政,没有统一标准。

  而就像石家重视文物的艺术价值,宁可进行“创造性修复”;而文昌明强调“修旧如旧”,绝对不可擅自改变文物应有原貌一样,在现在这个世界里,每个家族又有各自不同的判断标准和修复原则了,又怎么能建立起一整套让所有人认同、能获得大众支持的修复标准来?

  这件事,任何人、任何势力都做不到。

  只有人们自己打从心底认可了,才会去支持,才会照着这样去做!

  苏进现在想做的,就是借承恩公府这个修复的机会,把问题推到大众面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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