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纨绔 第94节(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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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孙遥禁不住想笑,坐到它面前, 仔细打量起它。

  不得不说这江州刺史讨好人,还是有一手的。

  眼前这只鹦鹉,不论是毛色还是聪颖的程度,都可谓是上乘。

  公孙云平和赵氏有个儿子, 在家中行老四, 叫公孙沂。是她的弟弟。

  他的年纪比公孙玉珍还要小两岁, 但属实是称得上人小鬼大。

  他喜欢豢养鸟雀,自小到大,不论是鹦鹉还是白鸽,他都曾养过不下十几只。虽然最后都不了了之,但每一只他到手的鸟儿,都是精品中的精品,上乘中的上乘。

  他曾说过,毛色不够纯正的鹦鹉,在他这里连露脸的资格都没有。

  公孙遥其实不太明白什么样的才称得上是毛色纯正,但她观察着眼前这只鹦鹉,只觉得它是如斯地赏心悦目,比之前她曾在公孙沂手上见过的那些都要完美,都要生动可人。

  前几日她和李怀叙去庐山玩,还特地带了这只鹦鹉同去。

  它青白相间的纯天然毛色,正与庐山的山水遥相呼应。

  她还记得李怀叙带着它站在瀑布前,诗兴大发的样子。

  “太白云,日照香炉生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既如此,你就叫李九天吧。”

  “……”

  公孙遥忘了自己当时是靠着如何强大的定力才能忍住不笑,但她当时在心底里,的确已经开始默默腹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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