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1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不知过了多久,他转身离开,没有打扰病房里的两人。

  他脸色苍白,身影比来时更单薄萧瑟,一步步走出医院,走进突如其来的秋雨中。

  他忽然想起小时候,章芸对他其实并不算好,直到他长大些,对方才开始关心他。

  秦朝焰一直以为是因为家里经济开始好转的缘故。

  那时章芸找到一份在有钱人家当保姆的工作,每天回家,脸上都洋溢着笑,那是小时候的秦朝焰从没在她脸上见过的神情。

  雇主家很有钱,听说是江城有名的豪商,指缝里随便露点,就够普通人家吃喝一年。

  章芸有时会把雇主家少爷的衣服带回来,给秦朝焰穿。

  “都是九成新的名牌货,景旭少爷心地善良,知道我们家穷,你没什么好衣服穿,特意让我拿回来的。你啊,真是走好运了,要不是景旭少爷,你一辈子都穿不起这么好的衣服,你可得记着景旭少爷的好。”

  那时秦朝焰才十一二岁,看着那些高档的漂亮衣服,说不喜欢,那是假的。但往往听完章芸的话,便不愿意穿。

  那时他还不知道什么叫自尊心,只知道自己宁愿穿破了洞的裤子,洗得边缘散线的T恤,也不想穿章芸带回来的衣服。

  章芸很喜欢跟他说雇主家的孩子,说那个叫“景旭”的少爷有多优秀,小小年纪,就会说多国语言,又拿了什么奖,还有一个门当户对的未婚对象。

  “就是那门当户对的小少爷有些病歪歪,又被家里人养得娇气,我看有些配不上景旭少爷。”章芸偶尔会这么说。

  最后再感慨一句:“都是一样年龄的小孩,你跟景旭少爷啊,真是云泥之别。”

  秦朝焰小时候不喜欢听这种话,也不明白章芸为什么总拿他跟雇主家的小孩比较,明明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直到后来,他知道章芸的雇主是秦启江,而他和那位景旭少爷一样,都是秦启江的儿子。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