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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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到重体力活干完,秦风把文房四宝往桌上一搁,秦建国见了,不解地问道:“买毛笔干嘛?”

  秦风回答:“写招牌。”

  秦建国闻言,反正和昨天的施克朗如出一辙,甚至脸上那种“我不相信”的成色,还要更明显几分。秦风毕竟是他亲自养大的,秦风会不会写毛笔字,秦建国觉得自己最有发言权。在秦建国的印象中,他只给秦风买过一次毛笔,那还是秦风上小学时的事情,所以在愣神了片刻后,秦建国不由呵呵一笑,说道:“招牌字哪有这么容易写?”

  秦风微笑着,很平静道:“试试看嘛。”

  正在厨房里做早午饭的王艳梅听到爷俩的对话,这时也好奇地走了出来,想看看秦风的毛笔字能写到什么程度。王艳梅和秦建国不一样,她一直就觉得秦风的字写得很漂亮,所以还颇有些期待。

  在家人面前,秦风并不需要刻意地表现什么。

  先把新买回来的毛笔笔头用热水洗得松散开来,然后找出家中不多的几张废报纸,往桌上一摊,也不用什么砚台,秦风直接就提笔放进小墨水瓶里蘸墨,前戏完毕,秦风很随意地在废报纸上,写下了“后巷油炸烤串”6个字,不过落笔之后,秦风自己却先微微摇了摇头。

  “唉,太久不写,只剩七成功力了……”秦风叹了口气。

  前世上大学那会儿,秦风本想着毕业后去当中学老师,所以大学期间,他花了三年时间苦练三笔字(毛笔、钢笔、粉笔)。在书法这块上,秦风属于相当有悟性的类型,那三年里,他的书法水平几乎每年都能上一个台阶,虽然还达不到可以拿出去卖钱的地步,但至少已经有了自己的风格,用来糊弄外行,已经相当够用。

  站在一旁的秦建国,目瞪口呆了好几秒,才总算回过神来,一脸惊奇地问秦风道:“小风,你这毛笔字……什么时候学的啊?”

  王艳梅戳了戳他的胳膊,责怪似的道:“你到底怎么当爸爸的,这也能不知道?”

  “妈,这事我爸确实不知道,这是我以前私底下随便练的,没跟我爸说。”秦风解释道。

  秦建国忙问:“干嘛不跟我说啊?”

  秦风笑道:“跟你说这个有什么用啊?我又不拿去比赛。”

  秦建国摇了摇头,心里不禁有点自责,儿子每天在眼皮子底下,他居然连秦风到底会什么都不知道,这个爸当的,确实太失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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