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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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季行砚看来,文莺就是个绣花枕头,掀不起什么风浪。仗着年轻靓丽,身材惹火,使手段哄一哄老爷子挣点零花钱还行,真要搞什么豪门争斗,估计第一集 就下线了。但她总以为自己很有本事,能完成花瓶到女强人的华丽转身,这就惹人厌烦了。季行砚不喜欢自我认知不清晰的人,也不想认一个比自己还小的女孩做长辈,但偏偏文莺是个演员,和他的业务有交集。她致力于成为影视天后,经常拿着长辈架子要求继子为她的梦想添砖加瓦,让季行砚不胜其烦。他确实可以捧红任何一个演员,但前提是他愿意。

  无奈季明秋喜欢看家族成员其乐融融的样子,所以季行砚得挽着想捅死他的妻子,对继母笑脸相迎。被逐出家门的弟弟是季行砚唯一乐见的家人,可惜季明秋下了死命令,禁止他出现在任何季家名下的房产里,于是这个生日的最后一丝希望也破灭了。

  他一出门,就绝望地看到了一抹亮红色。姚梦琳喜欢把车子漆成这种艳俗的颜色,还往里面加亮片,力求在夜里也能闪瞎人的眼睛。季行砚只看了一眼就转身朝反方向走去。

  “诶!”姚梦琳在车座上对他大叫,“老娘好心来陪你演戏,你什么态度!”

  “我自己开车过去。”

  “那不是明摆着我们分居了吗?”姚梦琳突然启动了车子,“你再不上来,我就倒车撞你了。”

  这话不是开玩笑,姚梦琳真干得出来这种事。为了不让自己在生日当天血溅街头,季行砚绕过车子坐上了副驾驶,感觉太阳穴突突地疼。

  姚梦琳在他扣安全带的时候瞟了他一眼,目光轻佻又鄙夷,如同霸总对宠物一样居高临下——“早听话不就好了”。

  季行砚很好奇,同为未航的合伙人,郑墨阳是怎么和这个女人相处了十几年的。他只在婚礼上见过这位创始人一面,并无深交,但现在对他充满了敬佩。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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