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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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啦一下,她一脸惊喜地站起来。

  完全没有丝毫的犹豫,她“啪”的一声合上笔记本,迈步就出了门。

  仍旧是老地方,她掏出手帕擦了擦台阶,小心地坐下。

  坐下之后,她却又有点想笑。

  “这是怎么了?”她问自己,“好像一天听不见他唱歌,就觉得这一天缺了很大一块似的!听见一点动静就高兴得了不得,赶紧巴巴地跑过来听……”

  想着想着,她就忍不住在心里打趣自己,“大概过去那些大家闺秀啊、夫人太太们,也就是这个享受了?专人、面对面的唱!这比听磁带、听CD可高级多了!就是人家唱的人还不知道多了个人在偷听……”

  今天楼顶的吉他弹得略有些乱、有些生涩,而且是连着弹了足足七八分钟的吉他,然后才开始有唱歌声切进来,只听了几句,齐洁就辨认出来,是《爱不爱我》。

  对于已经习惯每天坐到这里来听半个小时歌、而且已经前后听了至少十几次的齐洁来说,居然听到一首自己熟悉的歌,她竟是突然有点小激动的感觉——要知道,在此之前她已经听楼上人唱了不下三十首歌了,却居然没有一首是自己听过的,这让她几乎都要怀疑自己是不是已经被这个时代给淘汰了。

  但是,这种激动,只维持了短短一两分钟。

  不可否认,虽然听上去他应该真的只是在练习,对歌、对吉他的和弦,都显得略有些陌生,总之给听者的感觉就是不太流畅,但他仍然唱的很好听。

  齐洁不懂音乐,但她觉得楼上人的嗓子应该算是很好,而且他很会用自己的嗓子,高音、低音、真假音,全都是浑不费力,完全是一副游刃有余的架势。而且听他唱歌时,你很容易就能感觉到他对歌曲、对每一个音符所注入的那种恰如其分的感情。

  他的嗓音,和他的感情、他的诠释加在一起,让他的歌很动听。

  尽管珠玉在前,黄玉清的原唱已经很好,但听他唱,仍然会觉得很好听。

  或者说,是别有一番风味。

  但是,也仅此而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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